眉头更是紧紧地皱在了一起。
林希说过,死者的身上没有任何外伤,也就是说,这些血液是凶手分尸的时候留下来的,客厅,厨房,都有血渍。
我站在客厅处朝外看去,正对着死者客厅窗户的,是三十六栋,这里并没有安装窗帘,如果凶手单单是在厨房分尸,那么客厅不该有那么多血渍。
或者,唯一的解释,应该就是凶手本想在客厅分尸,后又发现对面很可能有人会看见,所以选择将死者带入厨房,再进行下一步的分尸计划。
所以在这客厅和厨房,都分别布满了血渍,而在凶手打扫完毕的时候,又将擦拭血渍的水倒入了马桶,所以李炎在检测马桶的时候,也检测到了血样。
可死者是窒息而死,在她胃囊内,也发现了一些排泄物,当然,这些排泄物并不是属于死者的,也就是说,死者很可能是被那些排泄物给溺死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我们是在这小区左侧的化粪池内发现的死者,那么我暂定这旁边的化粪池就是第一案发现场,而死者我血液,又出现在她的家中,难道是凶手将死者在化粪池中溺死之后,再带回了这里进行分尸,继而又将那些尸块丢入化粪池中?
不,没有任何的凶手会这样去做,因为步骤太繁琐,而我们谁都想不到,在进行这些步骤的同时,到底有没有人会发现凶手的行踪,所以,凶手一定不会赌上这一把。
可如果不这么解释,我就真的找不到任何可以解释死者死在化粪池,而分尸的现场,居然在她自己家的理由了。
在勘察现场期间,我们不间断的发现了很多血渍,这些血渍没有被擦拭干净,大多都是溅射在墙上的血液和白色的粘稠物。
我在进来的时候并没有发现这些,并不是我不仔细,因为我更多的目光都投入在了那些凶手掩盖的东西之上。
所以我一开始就觉得,这些家具摆设的非常奇怪,原来,是为了掩盖这些怎么擦拭都擦拭不掉的血渍而摆设的。
我们在现场勘探了两个多小时,发现的证物有很多,比如说那放在客厅茶几上的烟灰缸,我们从烟灰缸内提取了很多不同种类的烟头,还有死者床下的某个箱子。
箱子里面放了很多现金,有十分褶皱的十块钱,一百块钱,还有崭新的纸币,我想,这应该是她和那些男人们做地下交易之后,所得到的酬劳。
而当我们准备将这些钱重新归整放入我们的证物箱时,无意之间,一张全家福直接掉落在我们勘探民警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