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便又请他进屋坐了。
在村里,有什么话得请进屋说。这样才显得礼貌、正式、得体。
当然啦,闲聊、唠嗑除外。
“小洛,是谁啊?”此时,林枫也被吵醒了。
“哥哥,是刘警官。”吴洛回应道。
“刘哥,你不是回去了么?”林枫穿起来后,扶着床沿走出去,疑问道。
“额……,这天都黑了,村里到镇上的路况不太好,黑灯瞎火的不安全。而且,开车我也是个新手,怕出什么乱子,所以想在你这儿借宿一晚,不知可否?”
刘伟车刚开出去,不一会便想到了这理由,于是就顺口说了出来。
(这理由也太扯了吧!
刚才还五年车龄呢,这会儿就新手上路了?)
林枫额头流汗,对此理由甚是无语。
“当然可以啦,刘哥,我们还求之不得呢!你送我们回来,这舟车劳顿的,我们还没感谢你呢!刘哥,你先坐这歇会儿。小洛,去给刘哥打水洗洗。然后,再给咱做点饭吧!”
“好嘞!”吴洛说完,便跑到院子打水去了。
“哟,可以啊,你小子还会做饭啊?我长这么大,还没怎么做过饭呢!”
戴高帽,有事儿找。
更何况吴洛才十岁,还是个心智未曾健全的黄毛小子,刘伟心里如是想着。
此时的吴洛,乐乐呵呵的打完水。也不曾说几句话,便去做饭了。
林枫知道,等会儿吃完饭,估计有的聊了。
说是做饭,不过是把昨天丧事,剩下不多的饭菜,热热罢了。这等小事儿,也难不住吴洛。
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这话,就一个字,实在。
(那是俩字儿!)
的的确确,在吴老头还没去世之前的时候,吴洛便和吴老头生活了十年。
十年的爷俩生活,家里却没有女眷。可这缝衣补裤、洗衣做饭的事儿,都得有人做啊!
虽然左邻右舍,偶尔也会帮衬一把,但那不是长久之计。
吴老头缝补衣物,吴洛在床上玩着。
吴老头在厨房做饭,吴洛在旁边看着。
吴老头去田里除草,吴洛就在旁边帮忙拔野草。
就连吴老头寻医问诊,都带着吴洛。
吴老头也总是教导吴洛,技多不压身,多学点,总归不是什么坏处。
渐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