嚯!
人们中响一片惊叹。
再昏暗的灯光,也难掩金子的光芒。
那可是条明晃晃的大金链子,就那样,顺着旅行袋上的破窟窿,滑落到地……想把目光移向别处,都难啊!
围观的人大多“眼见为实”,李十三也不疑有诈。毕竟这小贼手,几小时前偷的就都是值钱的东西,真的碰到了也不能指望它错过。
就算有人看出端倪,注意到领走金链子的家伙,是潘出头的小弟,两人之间还有眼神交流……也没人傻到,在这种,明显有人挖坑的情况下,去为一个不知根底的陌生人出头。
目光都聚集在李十三的身上,有鄙视,有愤怒,有幸灾乐祸,也有少许的同情。
“说吧,认打,还是认罚?”见李十三没话讲,潘出头越发得意:“这金链子,恐怕得是要摸进屋子里,翻箱倒柜才能找出来的吧……你还好意思说自己梦游?有梦游梦到人家家里去的么?”
“那金链子不是我拿的”,原本已经认罪的李十三,再次被自己大言不惭的本能所震慑,没能力阻止,又还没锻炼出圆谎的本事,只得由着它发挥:“上面根本没有我的指纹,是谁放进去的,你心里比我清楚。”
这是一种察言观色的本事,潘出头话说的太多,给了它分析的机会。“外来”的李十三,受这太过随性的身体本能“拖累”的同时,也在沾着相应的光。而且,连李十三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在很多方面,这身体的本色发挥,比他这个后来者,要强上许多。
做贼心虚?
潘出头的字典里没这个词,脸上的神色都没有半分变化,他便找到了反击点:“既然你说自己是梦游,不记得都拿过些什么,又怎么知道这上面,没有你的指纹?”
找人验指纹?
好啊,我去找的人,自然得要帮我说话。
“因为”,等了半天,不见它主动发挥的李十三,只好自己上了:“我最不稀罕的就是金子,梦游的时候,拿什么都可能,就是不可能碰金子!”
切!
不稀罕金子?
你当自己是富豪榜上的名人呢?
真那么有钱,大半夜的跑我们这鬼地方偷咸鱼?
没人再向着他了,谁都讨厌装波依的人;在一大群穷人面前装有钱人的,更是该死。
“我会变金子,你们信么?”李十三没招了,只好赌自己还能搞出一张黄金名片来,哪怕比上次的薄一点。只是,因为这话不是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