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嘴有手,能说会盗的,李十三当然不想再东躲XC。
他选择了偷车!
好好的天赋不多加利用,搞不好也要遭天谴的。
选哪辆好呢?他对车没研究。
就近原则吧!
大概比对了一下,左眼,相距十五米的本田;以及,右眼,相距一百五十米的劳斯莱斯,李十三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快步跑了过去。
车门锁不是问题,轻松搞定。
人都坐在驾驶座上了,李十三才想起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没钥匙,这车,他打不着啊!
虽然,电影电视中,经常出现,从方向盘下拔出捆在一起的诸多电线,拣出合适的那两根,扯断、接通,车子就可以开了……
问题是,李十三他不懂啊。
小贼手是很会偷,那也得有对象、有目标,凭空捏造、无中生有,不在它的业务范畴内。
下来的人们,已经走入车库,再想推门下车已经来不及了,李十三蹑手蹑脚地爬到后排座位,手扒在车窗处,紧张地看向外面。
很不巧,下来的这些人,一共有三位,正是直奔这辆劳斯莱斯而来的。两男一女,其中一位,还穿着制服,是位警官。
女警官。
李十三试过接暗器,可这接子弹……恐怕不止烫手那么简单吧。
为了不被瓮中捉鳖,只能冒险,从另一侧的车门,偷偷下去了。
做这种事,需要一个恰到好处的时机,得趁着那些人分心的时候,比如,聊天,或者刚刚上车,注意力没有放在整辆车上的时候。
看着步伐坚定、目不斜视,越走越近的三人,李十三的心跳越来越快,紧张程度,竟然一点都不亚于刚穿越过来,看到十三秒倒计时的时候。
一直没有机会,李十三的背紧紧贴在另一侧的车门上。车门已经开了一道小缝儿,就等着那一跃而出的机会了。
三人中,年纪最长的男子已在车门前停步,另外一位,看样子是驾驶员的男子,正弓着腰,准备为他拉开后排的车门……咦,那个走在最后面的女警官怎么弯了个腰就不见了,难道在系鞋带?
来不及多想,车门开启的声音正在响起,最佳时机已到。
李十三推门而出,一只脚刚落地,还没来得及踩稳,一个冷冰冰、硬邦邦的东西,已经顶在了他的脑门上。
枪!
上一次,化作女儿身的时候,他曾被另一个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