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等羊羔主动撞到自己的蹄膀下,再一脚踩死了。”
周六是个好天气,阳光灿烂,天空靛蓝,云层疏疏浅浅。一大早,林浅正在房间里做操,忽然手机响了。
是厉致诚,言简意赅:“我在楼下。”
嗳?
林浅拿着手机走到阳台,就见晨光斑驳的楼下树荫里,厉致诚靠在他的车旁,拿着电话,抬头遥遥望着她。
“下来。带你去找‘长弓’。”
天气还很寒冷,车窗上很快就起了层淡淡的霜气。
厉致诚今天穿的是在美国的那套衣服,只不过里头深灰色的户外抓绒衣,换成了浅白色同款,倒衬得眉目越发清冽干净。搭在方向盘上的手,亦是骨节修长。军人的冷峻气息减弱了几分,倒真有些富家公子的气质。
很多女人,都喜欢看男人的手。林浅也不例外。面前这双手,颜色比他的脸略深一点。咋一看,修长有力。如果“漂亮”“清秀”“英俊”这些词可以用来形容手的话,他的手就是“俊朗”的,很匀称,也很男人。而如果你再仔细看,会发觉他的手背上,其实有几道浅浅的痕迹。指关节和虎口处,这种伤痕感更明显。
但如今,这双手握的不再是枪或者军人的行囊,而是一个企业的江山。
还有将来也许会跟她的手,握在一起。
林浅暗暗打量了一会儿,这才转头问他:“你不会这同一个款式的抓绒,买了不同颜色的很多件吧?”
他握着方向盘,缓缓打了个平稳的弯:“嗯,有几件。”
林浅被他囧到了。
的确听说过,有些男人为了省事,遇到喜欢的衣服,就一次买一打。他是行事利落的军人,这么做倒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不喜欢?”他忽然低声问道。
简单的三个字,却令她心头的小草,又迎风凌乱了一下。
这语气,分明是问女朋友。
“没有,我只是觉得挺有意思。”她据实作答。
他直视着前方车流,只留个俊毅的侧脸给她:“这些事,一直没有女人为我操心。”
林浅:“哦。”转头假装看着车窗外的大厦。
跟他在一起“慢慢发展”后,就等于纵容暧昧的滋生。
而暧昧一旦滋生,就无处不在。一言一行是暧昧,一个眼神一个尚未真正靠近的拥抱,也是暧昧。
可这暧昧的感觉是微甜的,平缓的。像宽而亮的水流,慢慢沁入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