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间蒸发式失踪的共性可以推论出,这个犯罪团伙首脑处理道德失格人员的态度是低调且隐忍的。
之所以更加倾向于是组织作案而不是个人流窜作案,那是因为凭借个人的力量想要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跨越六市、不留任何线索的完成这么多起人间蒸发式的失踪案,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个团体做事周全,几乎不会留下任何的线索和破绽。失踪现场没有任何的线索,明显有意的规避了监控摄像头。
这种几乎零失误的想象,进一步说明该组织严密成熟,分工明确,各个成员都是训练有素的悍匪。
杀哪些社会上的公认败类,却并不追求外在舆论上的关注和认同,说明该组织具有既定的思想形态,通过强大的自我认同便能获得一切的精神满足和罪理开脱。
又或者,其首脑具备强大的洗脑感染能力,能够让组织内部人员完全信奉其思想行为方式,甚至达到盲从的程度。
分析到这里,其实还存在着一个明显的矛盾点。
一个低调内敛的杀人狂,应该不屑于与其他人一同执行他的“正义事业”,但他却偏偏招募了大量手下。
这样的一种权衡和妥协,说明在这名首脑的心中应该有一个异常宏伟的目标,而想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要召集大量的人员一同参与。
如此铤而走险的找同伙,同样也说明了他的极度自信,又或者说是极度自以为是。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自信,不管人多人少,在这名杀人首脑看来,他走的这条隐秘之路,是一条最为安全,能够让他的正义事业更为持久的一条道路。
总的来说,其组织能力一流,严谨,对属下的约束能力强,领导力强,有自己成熟的价值观。
这样的人,确实十分的可怕。
可怕,但是却并不完美。
其自诩正义的化身,甘愿默默奉献而不求回报,这样的人,性格上必定是追求完美的,也绝对容忍不了身边的人犯错误。
这样的要求在一个孤立个体上很容易实现,但若是想要推广到群体之中,那就几乎不可能存在了。
毕竟,若是心理上没有一点点的问题,也不会被这种带有偏激性格的凶人首脑给选上。一个纯粹的道德完人,也绝对不可能会参与这种略显荒谬的杀人团体。
一个容易被洗脑的嗜杀团体,人性的卑劣面肯定会广泛的充斥其间。这些人性的卑劣面必然会成为这个团体的致命弱点。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