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想要让一名受害人无外伤的死去,犯罪集团对于此类杀人手段的研究还是非常深刻的。
就拿平俊凡会拿超标的亚硝-酸盐和黄-曲-霉素来慢性谋杀其他人一样,犯罪集团在培训组织成员的时候,看来不仅对他们的身体运动技能进行了绝对的强化,对于一些特种化妆、毒杀技能也有一定的涉及和培训。
就从这种规模的培训力度,你也能够一窥犯罪集团的图谋到底有多大!
可以说,为了能够悄无声息的审判道德失衡人员,他们在这上面所下的功夫,用精益求精已经不足以来形容他们。
以犯罪集团的杀人手段,想要在迷晕慧娟的瞬间做到一击毙命,确实不是一件太过于困难的事情。
对于慧娟这种必死的存在,在绑架她的过程之中想要立即致她于死地,不过就是顺手为之的事情。
可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犯罪集团却要暂留慧娟的性命,在之后的某个恰当时间点才去剥夺她的生命。
这种死亡的滞后现象,说明杀人其实并不一定是犯罪集团的最终目的。
基于整个犯罪集团的意识形态,不难猜出,杀人只是一种手段,是对被审判的道德失衡人员的最终惩罚。
也就是说,在整个犯罪集团的杀人体系之中,审判才是他们的重中之重!
如果没猜错的话,慧娟在被绑架之后的某个时间节点,应该非常短暂的清醒过,这个清醒的过程,就是接受犯罪集团审判的过程。
考虑到慧娟手脚之上并没有剧烈挣扎的瘀伤痕迹,那么这就说明-慧娟在死亡之前,就算曾经短暂的苏醒过,躯体也处于中毒的瘫软状态。
意识的短暂清醒所必然生成的强烈求生欲,陌生的环境和一群虎视眈眈的审判者,这种极度焦虑的现状却不能够通过躯体的挣扎扭动和声音上的尖叫怒吼来发泄出去,那么这种对于绝望和恐惧的积累,肯定要比一般的压抑过程要更加的残酷且剧烈。
这种让被审判者极度恐惧和绝望,甚至能够极致体验濒死感觉的举动,或许也是犯罪集团所刻意为之的举动。
毕竟在一般的报复观念之中,极致的痛苦和恐惧,才能获得极致的悔恨和赎罪。
看来,在犯罪集团的审判过程之中,这不仅是对整个犯罪集团意识形态的一种践行,更是对道德失衡人员的一种被动救赎举动。
也就是说,这个审判的过程,对犯罪集团和道德失衡人员都是极其重要的,也是双方都必须要积极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