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刚才干嘛给他钱,那可是我的钱。”离开街区之后向小艺有些不满地问道。
余鑫回道:“这里的规矩就这样,要是太冒头会捅娄子的。”
这里是流氓的街道,确实,要是刚才表现得太过头他们可能是会狗急跳墙的。
兔子急了还咬人,更何况是一群流氓,刚才要是一脸找麻烦的样子他们一定会报复,但是最后给钱的意思就是他无心生事。
你们不惹事就不会来找你们的麻烦,他们的规矩就是这样,人都是怕死的,刚才的人已经怕了,但是要把他们吓得连死都不怕的话就得不偿失了。
向小艺又问道:“你要去找谁,你的亲人吗?”
余鑫笑了一下:“亲人?你觉得我有亲人吗?”
亲人,这个概念对余鑫来说很模糊。
转过一条街,在现在的这条街就比刚才的街要好得多。街上没有多少垃圾,还算干净,行人也有,各种小摊也都有,到有点小吃街的风格。
“这里倒是和4区的老街有点像啊。”向小艺说道。
余鑫指着前面一个摊位说道:“就在那里。”
那是一个粉丝摊位,前面的桌子和凳子有很多,油腻的桌上有刚刚出锅的粉丝,桌上麻油醋辣椒都有,很多一脸凶恶的男子在那里吃着粉。
摊位那里有一个年老的妇女,头发花白,但是还算是精神,脸上的皱纹满布,一笑的话连眼睛都看不见了。手上满是烫红的红斑和老茧,手上拿着一双油腻的长筷子。
“李婶,好久不见了。”余鑫走上前去打了一声招呼。
“你是谁?”李婶端详了余鑫一会。
突然,她发出一声感叹:“哎呦我的老天爷爷,你不是余鑫吗?”
她终于认出了眼前的人,激动地筷子都掉下来了。
“大哥?你回来吗!?”正在一个桌子上的一个精瘦的男子站了起来,一脸激动地拉住了余鑫的手。
“小武?”余鑫试探性得喊了一声。
眼前的人是李婶的儿子李武,是余鑫以前的小弟。
当年李婶的儿子李武体弱地厉害,当年李婶和他两个人相依为命,守着一家小店过活,但是他们被当地的黑道欺压地厉害,连给李武治病的钱都不够。
后来余鑫因为受过李婶的恩惠所以就替他们和当地的人打了招呼。当时的余鑫是各地的黑道都不敢招惹的人,被所有人当成疯子,所以当地的黑道也就不敢再欺负李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