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地下摇滚的新星,在地下摇滚最发达的燕京,他拥有无数的粉丝。
这些粉丝一个个对于花爽爽,那是俯首称臣。
个个都说花爽爽的高音像是一柄利刃一样,能够直插他们的心脏。
而且,这一次名扬的华夏好声音,也特别邀请了花爽爽去参加。
他们觉得花爽爽的潜质,足够惊艳到全国人民的耳朵。
“切!乡巴佬真是没见过世面,老娘是未来燕京摇滚的扛把子,这么一点钱,多吗?”花爽爽聊到了音乐,明显是很有自信:“我可告诉你,未来的某一天,人们将会忘记黑豹,忘记唐朝,忘记轮回,只记得我——花爽爽,我就是未来的rock女王。”
“rock女王?哇哦?你能超越这么多的人?怎么不提崔健呢?”秦阳冷笑道。
崔健是华夏的摇滚之王。
他的声音,在华夏的音乐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一笔绝对不容任何歌手忽视。
花爽爽突然腼腆起来:“当然超越不了了,崔健是我的偶像。”
噗!
秦阳有一种恶寒的感觉,敢情这杀马特,也是有偶像的小女生啊,难得啊!难得。
“我睡觉去了,记得把你的音响给我调小一点,如果再耽误我睡觉,我就砸了你的音响。”
“切!你敢,你要是砸我的音响,我就砸烂你的脑袋。”花爽爽示威的扬起了小粉拳。
秦阳已经关上窗户睡觉了。
花爽爽暗骂道:“呸!天天就知道睡觉睡觉!不知道那句话吗?生前何必久睡,死后必定长眠,呸!”
她是一个勤奋的小蜜蜂,喜欢任何勤劳的人,对于秦阳的“懒”深恶痛绝。
其实她根本不知道,秦阳的理论是——该勤劳的时候勤劳,该懒得时候一定要懒。
如果花爽爽见过秦阳在训练时候的搏命,就不会觉得秦阳是懒惰的人了,相反,她会对一个人的勤奋程度,产生相当大的怀疑。
一个人到底是什么动力,才能够保持如此大的热情,燃烧着生命来训练呢?
她聆听了一阵音乐,感觉自己的乐感又有了进一步的加强。
会唱歌的人,一定会听歌。
他们要从音乐里面找到节奏,加强身体的节奏感觉。
所以花爽爽每天早上,都要听半个小时的音乐,从音乐里面感受到强大的律动,从而让自身的乐感进步。
一个小时之后,花爽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