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布囊,里面装着被药浸过的小石子,可以防备迷香跟毒香……”
楚风抓出几颗小石子:“是这个吗?”
小疯子面露惊诧之色,搁在鼻子底下闻了闻,一把撇开了:“我还当是真的——这又不值钱,只能防迷香入体,满大街都是!”
楚风忍俊不禁:“你知道的还真不少,你是干什么的?”
“我?我呀……”
她顿住了,脑中突然一片空白……
对呀,她是干什么的?
好像有记忆以来,她一直靠偷为生。
每天浑浑噩噩混在街上,跟着一个又一个乞丐……
她无父无母,没有亲人,像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曾经有一个带她讨饭的瞎子说:有人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
这“碗”就是指讨饭的碗!
那是一个很好的搭档——瞎子跟小娃娃,总能博得很多同情。
他们从边界镜安一直步行来到江州,历时两年,看了很多风景。
也挨饿受冻,也遇到过危险。
在徐州县城讨饭时,一个牙婆子看出她是女孩儿,领着几个五大三粗的妇女把她抢走了。
瞎子被打断了腿,在街上趴来趴去,三天后就跌进水井淹死了。
她在一个大房子里蹭吃蹭喝,敷衍地学着唱歌跳舞,弹琴写字。
其实日子也还不错,而且这些东西一学就会,她在那里盘桓了半年犹有余,终于憋不住了,卷包了一大笔钱跑出来。
她女扮男装,四处挥霍,潇洒了半个月,千金散尽。
当时也不觉得惋惜。
钱来的太快,本身就自贬身价。
而且走到哪儿都得带着,她觉得太重,压心。
因为没干过别的,她就重操旧业,开始一边玩儿一边讨饭。
到凌源县时,已经七岁了。
七岁的小姑娘不完全是孩子,而且由于刚学会发脾气,连她自己都讨厌自己。
如果不是因为偷东西被人当街抽嘴巴,她不可能遇到师父。
到这时,她应该是被卖到那个大户人家当丫头,或者去了乐坊干营生。
师父领着大师兄刚收钱回来,两人肩上背着满满两包袱白银。
看见她被打的口鼻流血,师父不禁生出些积德行善的冲动。
人就是这样,一有钱就想起胸中的道德,一没钱就把良心丢到狗肚子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