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拥有一手足以醉苍生的文采,如王子一样的生活,怎么可能不被少男少女们热切喜欢与追捧呢。
这就是魔都里生活的精致的人儿,远不是小城市里所能想象和追求到的样子,更不是吃草根爬雪山过草地的那些个老一辈们,能够理解的人生样子。
“哦,大作家,想不到在这里能见到你,看来你还一直住在这附近呀。”当然,身为一个男人,我自然是对同性的美,完全免疫的。
之前记得有听闻过,他就住在诗仙别墅的旁边居民楼中。
“方便工作。”安尼奥理所当然的回答我。
诗仙的别墅并不是独居的私人住宅,事实上,我感觉更像是一处沙龙,是同好者相聚聊天共事的地方,不过这沙龙有着注册公司的牌子,所以,它其实也算是杂志社本身。
而这也是我很钦佩诗仙的地方,
就像是不明真相的人只会羡慕企业家,而深谙世事的人则会很敬重企业家。
什么是企业家呢?就是以企业为家的人,典型的事业狂,与事业为家,生死不离的人。
从小童子功的作家功底,长大后以写书为社会立足安身立命的本事,专业更是心中所爱,又能金银满屋不消志趣,更是将家与最喜爱的书文合而归一,是志是趣是业是家,——如此企业家,叫人怎能不钦佩敬重呢。
透过诗仙,我偶尔也会忍不住想,假如我的童年时,不止有修炼该多好?无论功夫也好、小说也好,假如我也能有一份自小就有的长大后可以安身立命的童子功,那现在哪怕只是开一间小拳馆或者小书斋,也真的是,不负此生。
可修炼却是要超脱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修行。超脱便是这里无我,那这里的一切,又怎么会和我有关呢?
这就是命运的不同吧。
——真的很羡慕诗仙,不因为他取得多成功的成就,而是他可以从小到大的,玩着自己最喜爱的事,从喜而事,从事而专,从专而业,从业而生。
假如我的徒弟真的有这样子的天分的话,我希望她可以成为诗仙那样子可爱的人,有可爱的人生,可爱的骄傲,可爱的生命,别像我,成为一个无趣的人。
“你不该来这里,你该知道,我们美丽的叶落大小姐对你可是有着很大的误会,若被她知道你来到这,她不会开心的。”安尼奥的语调是优雅的,但那优雅中透露出的讨厌,并没有丝毫模糊。
我无奈挠挠头,微笑道:”误会呀,总有一天会消失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