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马了!
这一天,不弃又一次把马咬死了,轩辕翰墨黑着脸瞪着不弃。
不弃瞪着它的“水灵灵的大眼睛”和轩辕翰墨对视,无辜的坐在地上。
轩辕翰墨最后叹气了,他知道这家伙就是贪玩,它压根就不知道自己做的是什么。
就在轩辕翰墨准备找新的马时,不弃咬住他的衣服。
“偶污”了半天,示意轩辕翰墨坐它背上。
这时候,轩辕翰墨才发现,原来这几年过去了,不弃已经长得很大了,似乎真的可以骑在它背上。
轩辕翰墨尝试骑上去,发现非常的舒服。
不是说狼和狗都是豆腐腰吗?不像啊!
不弃在轩辕翰墨骑上去后,开心的走几步,发现轩辕翰墨坐稳了后,放开步伐开始奔跑。
这时候的不弃似乎非常的开心,可能终于可以取代了那些马匹的地位了。
风猛烈的在轩辕翰墨耳边哗哗吹过,景物飞速飞略过。
轩辕翰墨终于发现了,原来一直最好的坐骑就在他身边!最快的坐骑也在他身边!
轩辕翰墨感受着这极快的速度,忍不住跟着不弃一起快乐的“污污”叫,一人一狼的声音在大草原上响起来,经久不绝,引得众多狼群一起跟着叫。
马匹一天跑的路程都没有不弃跑半天多,难怪不弃会去咬马匹,估计是觉得这马太慢了,生气的教育一下,然后马匹不禁咬,就死了。
“老伙计啊!想不到你居然这么快!要知道你有这本事,我还找马来干嘛呢?”
轩辕翰墨摸着不弃的毛发,看着远处的城池,忍不住感叹。
全自动驾驶,自动导航!不用害怕找不着回家的路!轩辕翰墨只需趴着不掉下去就可以了。
这样的坐骑,估计这世上也就只有不弃了。
不得不说,骑着不弃的感觉太帅了。
骑着不弃穿越城池,那些人投过来都是羡慕的眼神。
京城,轩辕翰墨家里。
纳兰婉言挺着大肚子在院子里走动着,纳兰兰陪着她走着。
院子里的花已经很多了,蝴蝶在花丛中飞来飞去,甚至还有蜜蜂的出现。
“姐,你说那坏人能不能赶回来?”
纳兰婉言笑了笑,没有回答纳兰兰的问题。
对于轩辕翰墨能不能赶回来,她根本就没去想,也不想去想,甚至是不敢去想。
在那大草原上征战,哪可能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