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地位,虽然在江湖中,也算是赫赫有名了,但如果和灵鹫一比,那自然不是一个档次的。 这时候,华筝一扬手中的酒坛,看着怜花:“来吧。” 两人各自举起手中的酒坛子,碰了一下,然后抓起来就要喝。 “且慢。”这时候,丘处机又发话了。 灵鹫看了他一眼,有些不悦:“你这老道士,烦不烦啊。” 丘处机笑了笑,伸手从袖子里取出一个小葫芦,然后揭开盖子,从里面拿出两枚丹药:“此乃当年师尊留下的固本丹,可以固本培元,护住心脉,免得二位拼酒出事。同时还能够将酒力运送全身,略微增长一点功力。” 固本丹? 这东西倒是不错。 虽然在场的,都是江湖高手,可以保两人性命无忧,但终不如这固本丹,直接保护心脉的好。 有这东西,我也放下心。 至于怜花的输赢,倒是小事。 在两人各自服下固本丹之后,大家也都静下来,不再说话,静静看着两人拼酒。 令我没想到的是,怜花的酒量,居然也不错。 不但不错,而且还是“海量”。 很快,一坛酒就见了底。 但两人,就跟没事一样。 这可是……能够放翻十个大汉的量啊! 她俩相互对望一眼,又同时抓起一个酒坛子,开始灌酒。 …… 第一坛喝下,两人还能够面不改色,但第二坛下肚,便都已经面色绯红,等到第三坛下去的时候,便各自开始脚步跄踉,有些站立不稳了。 “他俩最多,还能喝半坛。”灵鹫在旁边看着,摇了摇头:“人的躯体,终究是有个极限。” 她的言外之意,是说,我应该用“麒麟之躯”,来对付华筝。 麒麟之躯和华筝拼酒,就相当于打游戏开外挂,必胜无疑。 我苦笑:怜花的性格,外柔内刚,她既然非要替我迎战,我可没办法拒绝她。 再说了,她毕竟是堂堂西夏国之主,君无戏言,如果被我否决,她以后还怎么当国主? “砰!” 华筝和怜花,同时将酒坛子摔在地上,然后各自抱起第四坛酒。 如果灵鹫估算的没错,那么胜负,就在这第四坛酒上了。 两个女子,都已经面色潮红,醉眼如丝。 “我胜了,一万两白银,给哲别……师父,赔礼。”华筝举着手里的酒坛,口齿不清的说着。 “我胜了,你便侍寝。”怜花也是一弹手中的酒坛,嘴角浮起一丝笑意。 她虽然也是脸色潮红,但眼神之中,似乎带着光。 精光。 那是强者才有的一种气质。 很显然,怜花坚信,自己可以赢。 在怜花的目光面前,华筝有些心虚,只能大喝一声:“来啊!” “来!” 两人碰了一下,各自开始饮酒。 半坛酒下去,华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