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机会才会比较大。
所以王寇去买了一瓶安眠药。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把那些药片放在死者的食物中的,但很明显,最后他成功了。
这个人虽然脾气暴戾,但接受过高等教育,所以懂得简单伪造现场,作案的全过程他都戴着手套,最后把那瓶安眠药留在了现场。
“就在某一天早上,王寇来找到你,表达感谢,说他的病已经好了,那时候你就意识到,王寇杀了人。”
后面的事情就很清楚了。
丈夫死了,再嫁祸给妻子,那个家庭剩下的就只有孩子了。
当时正好发生了一件大事。
医师张合身陷风波之中。
那个中学女孩死后,他整天坐在自己诊所里,唉声叹气。
眼瞅着,医药费就给不上了,必须把诊所卖掉。
“所以你给了他两笔钱,一笔钱是直接转账,用于封口费,让他作伪证,告诉执行官,说那个家庭的妻子曾经买了一瓶安眠药。”
陆文看过十多年前那个案子的具体内容。
魏伯安也给他讲述过。
说当时查处诊所的时候,医师的神色很慌张,眼珠子不停往自己诊所的药房里转。
“第一次看到那个案子的时候,我就在想,医师已经发生过很多次这种事情了,卖一个未经许可的安眠药而已,他花点小钱就可以摆平执行局的人,以前也不是没干过,为什么非要在那一次做出一副慌张的样子?”
装的。
医师装出一副慌张的模样,这样会更真实。
收钱办事,所以他办得很卖力。
就连一些伪造的凭证,也并不是他主动给的,也是执行官搜查出来的,那样更有可信度。
“第二笔钱,你叫医师再找一个人,叫那个人作伪证。”陆文负手而立,“那个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他肯定很缺钱,而且刚好就在事发地点周围,于是医师就找到了路边的流浪者,把那笔现金给流浪者。”
“陆长官,一切都只是你的猜测。”
“对,这就是整个案子最麻烦的地方,没有证据。”
就算曾经有过证据。
人证,物证。
现在人已经死得差不多了,那些现金也花光了。
一切都可以往死人身上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