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班纳家就是这样一个有福气的家庭,他的儿子很有出息,在其他人家都只能吃最难吃的麦壳糙饼和水煮的野菜的时候。
它的儿子就能为家里带来肥妹的山鸡和好吃的猪肉。老班纳上半辈子都没有吃过什么肉味,他们这个村子的没出什么好特产,买年劳作完所得的粮食除了自己吃还要用作税收。
这辈子他最自豪的时候就是让儿子跟了一个老猎人学习,为了能让老猎人收下他儿子,他提了两只家养的咕咕鸡,这是那时候他家里最值钱的东西了。
尽管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猎人,而且还会受伤,但他没有别的本事,浅薄而固话的思维方式让他只能尽量让儿子过得好点,以后可以多吃几口肉。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正确的,儿子也非常争气,以后几乎他们家每天都能有肉吃了,也让老班纳成为哈维村的名人,都说他有眼光。
他去过的最远的地方就是落叶镇,除了赶集会的时候,偶尔也会看看儿子和婆娘,儿子攒到钱了,将他的婆娘接过去了,现在安居在落叶镇。而他不愿离开生活几十年的哈维村。
班纳悄悄望了望隔壁的小房间的年轻人,他昨晚很早就睡了,后来隐约听到什么声音,不过早上醒来的时候,门还是好好的,他抵在身后的重物都完好无损,也就不再多想了。
睁开迷蒙的双眼,霍伦在床上躺了好一会儿,有些精神不济,今天还要赶路回落叶镇,只能赶紧起床。
下意识的解开包裹,看到完好的躺在他怀里的两本书和一卷羊皮卷,重重的呼出一口气。
他还是太紧张了。
屋里没看到班纳,站在门口,发现门口的空地上摆放了一张小桌子,上面放着一些食物。
“你醒了,过来吃点东西吧。”
班纳往桌子上正在放置最后一大碗野菜汤,看到霍伦,友好的邀请道。
“谢谢您,不过我还要回落叶镇,得赶时间。”
“那可要不少时间呀,你走路回去的估计得要天黑了,我今天要去镇上看我儿子和婆娘。”
“你还是和我一起走吧,我有村里唯一的一辆马车。”
说道马车,班纳非常自豪,这是家里富裕起来之后,儿子特意给他买的,就是为了方便他来往于村庄和镇子之间。
听到这个令人惊喜的消息,霍伦也非常高兴。
不用走回去当然更好,本来他现在就没有什么精神,也不想这么长途跋涉。
“那真是太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