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布得了肖林的指示,带着五十万英镑前往英国殖民地准备采购一些矿石原料回小镇。作为陪同和保护,从一营抽调了五十个忠心耿耿的白人战士跟着他一起去。当然,这些战士也有着监视巴布的意思。肖林并没有告诉任何人这些英镑是21世纪制造的足以以假乱真的假钞,这五十万在这个时期的白人看来,怎么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巴布这个人,一向偷奸耍滑,要是被他裹着这笔钱跑了,肖林虽说没有什么损失,但也非常恶心。不过,肖林实在也是多虑了,巴布现在,并没有二心。他的那个子爵女儿妻子已经怀孕了,他将迎来近三十年的人生当中第一个后代子嗣。他不想抛弃妻儿,错过这次,不知道还能不能有后代。而且,炎黄贸易公司已经表现出了巨大的潜力,他打定主意,就留在肖林手下效力了。
巴布也是个有野心的,还打算靠着这次行动的功劳来获取营长的位置。走之前,他就知道了肖林下一步要围剿附近所有的印第安部落,肯定还要组建更多的部队,他想要拿到一个空缺。巴布细细想过了,他们不能往周边的英国殖民地去,虽然说不是每个城镇都有亚当斯家族的人,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被熟人认出来了,任务就要起很大的波折。
思前想后,巴布决定带着人往纽约市走。纽约的历史较短,最早的居民点在曼哈顿岛的南端,原是印第安人的住地。1626年荷兰人以价值大约60个荷兰盾(相当于24美元)的小物件从印第安人手中买下曼哈顿岛辟为贸易站,称之为“新阿姆斯特丹”。1664年,英王查理二世的弟弟约克公爵占领了这块地方,改称纽约,即新约克郡。1686年纽约正式建市。
1718年的纽约,建立时间只有32年,并不是21世纪那个国家化的大都市。不过,因为水路运输比较方便,陆路运输也不是很难,还是有不少物资在这里中转。所以,看起来还算是繁华,已经有数万人在这里生活和定居了。看起来,和欧洲一些稍微小点的城市并没有多大的区别。
巴布之所以来这里,是因为他在黑森雇佣兵中认识的一个好友就带着三百人马驻扎在这里。这个人叫罗根,一个健壮骁勇的日耳曼汉子。据说祖上是个子爵,后来家道中落,结果到他这里连个骑士称号都没能继承到。罗根家里还算好,至少他能够在未成年的时候吃饱饭。罗根也不甘于平庸,和巴布一起加入了黑森佣兵团。
两人也是有缘分,从小兵到中队长,都一直呆在一起。一开始罗根还有点看不起巴布,结果后来被巴布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