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向秦家兄妹,当时第一次遇到他们,两人就在一群血狼的包围下,而且那些血狼还袭击了一处驿站,杀死了包括士兵在内的数百人。
当日的楚荆还不是血狼群的对手,那个时候他可是非常弱,相对的,秦家兄妹却很强。
如果细细想来,那一次的血狼极有可能是秦家兄妹引过来的,只是两人即使是现在也没有承认,反而饶有兴致观看孟获为血狼布置的攻击方式。
楚荆发现孟获真是个人才,不愧是屡败屡战的南蛮王。
孟获将建造了一种盾车,和攻城的楼车、撞车差不多,只是它是由一辆车和巨大盾牌组成。
而且车不是人力,也不是用马,而是让黑背白熊或者塔南虎钻到车子内,由它们在里面推动盾车。
黑背白熊力量巨大,塔南虎高大,更是不必说,盾车在它们推动下,速度依然不慢。
那些血狼则是躲在盾车之后。
楚荆一眼就看穿了孟获的想法:血狼防御不高,非常害怕弓箭远程射击,但是近战却远比人类士兵强的多,所以就用盾车掩护血狼群推进到敌方阵前,然后从盾车后面,绕出来扑杀敌人。
不得不说,如果是平坦地方发生战斗的话,这种战阵可以说是效果极佳。
至于不平坦的地方,那岂不是专门为妖兽设计的战场,妖兽在密林、山地等地战斗力至少能提高三成。
“楚哥哥,那些牛怎么一直躲在后面?它们不是很厉害的吗?具有石化能力的妖兽可没有几个。”
秦月好奇蛮荒妖牛为什么不参与进去,她对于蛮荒妖牛的评价很高。
楚荆叹了一口气,无奈地说:“蛮荒妖牛的石化距离太短了,远远近于弓箭手的距离,很难冲到前面,而且蛮荒妖牛太笨重,不适合驰骋,想要训练为坐骑也是很难。”
秦月思索了一会儿,说:“为什么不给它们一身盔甲,重骑兵速度也不快,实力不是更强吗?”
楚荆一想也对,蛮荒妖牛是跑的比较慢,但是负重很强啊,只要打造一身刀枪不入的重铠,完全就是坦克,想往哪冲就往哪冲,还有实话光线作为必杀技,不要太强。
“对啊!”
楚荆一把抱住秦月,亲了一下:“小月,你真是太聪明了,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秦月嫌弃地擦擦小脸蛋,骄傲的说道:“不是我太聪明了,是你太笨了,去了两次妖兽域才抓到这么一点妖兽,如果你带着我去的话,我一天就能抓到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