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所有人就集结起来准备出发了。
队伍比来时多了格雷,还有帕斯的红蝎子佣兵团,另外又增添了几辆马车,分别载着四副棺椁,以及伤势比较严重的骑士们。
除此之外,还有卡斯帕伯爵派出的一千人组成的随行军队,浩浩荡荡的。
在卡斯帕伯爵象征性的送别仪式之后,队伍就出发了。
整个队伍中弥漫着一种庄严而肃穆的气息,每一个人都准备好了迎接未来的挑战。除了格雷。
是的,除了格雷。
只有格雷一个人,是兴高采烈的。
对于依琳以及效忠他的一众骑士们来说,获得卡斯帕伯爵的支持,不过是夺位之路的第一步罢了。前方的路还布满了荆棘,漫长的征途刚刚开始,但对于格雷来说,他的目的已经圆满达到了。甚至有点“妖生”巅峰的意思。
由于黑猫拒绝继续闷在盔甲里,所以他干脆找了两条绳子,把黑猫背在背上。一个骑士背着一只猫出征,那模样别提多滑稽了。对此,黑猫是果断拒绝的,然而它的拒绝显然没办法影响格雷的决定。
不只如此,格雷还主动承担了斥候的职责。因为他昨晚刚学了这个词,觉得很适合自己。
于是,人们就看到一个浑身包裹着厚厚铠甲的骑士,背着一只黑猫,骑着马在队伍前后来回冲刺,奔跑如风。
“前方一公里有一条小河,五公里外有一个村庄!”
“后方有一队人马接近!我问过了,是商队!”
“左边两公里外有一个村庄!我数过了,有一百二十一人!”
“右边一公里外有一片树林,这是树上的果子!”
骑着不知疲倦的骨马,格雷时不时地从队伍中间穿梭而过,一刻都不停留,只留下简短的一两句话,或者一点其他什么东西。例如他甚至抓回了一只地鼠,理由是这只地鼠身上有魔力波动。
“他就不觉得累吗?”霍尔斯都傻眼了,他第一次见到格雷这么勤奋的斥候。
“斥候不就应该这样吗?我觉得他还挺幽默的。”依琳笑了起来。
“年轻就是好,充满活力。”帕斯在一旁感叹。
一般来说,当一个人的身上出现什么异于常人的现象的时候,周围的人都会很快注意到。但是,当一个人浑身上下哪哪都异于常人的时候,周围的人也就懒得注意他了。
策马冲上斜坡,格雷“锵”地一声抽出了腰间的长剑,高声喊道:“公主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