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总得去看看怎么回事,也许能找到一些启发也说不定,3578不是说了嘛,一切都有那种可能!
零蛋参谋长忙里偷闲趁战斗来临之际,一点一滴地搜寻翻读那个所谓的兽性情爱密码。
2.
为了爱情,不可一世的黑马王子,一夜之间就沦为四处流浪的乞丐,这样说也不准确。
流浪是千真万确的,但流浪的不全都是乞丐,也有可能是落魄者拾荒者,更有可能是精神失常者,而零蛋要说的流浪者却是一只狼。
都说狼走千里吃肉,何况这只狼走了上万里,那是要吃人的,因为他手里始终握着枪!
按常理去推测,能使用枪的一般都应该是人,可他只是一只恶狼,不仅要吃飞禽走兽的肉,也常杀人来吃,这不是虎豹豺狼是什么?
这只恶狼从爱情的火山口回到学院后,他的灵魂一直在燃烧,哪还能读什么战争经典。
他一天二十四小时,也就是八万六千四百秒,每一秒钟他都在想怎样才能变成禽兽,如何去占有独享那最浪漫最忠贞最完美的爱情。
在这每一秒所拥有的时空里,他的十万八千个毛孔,都透着沙漠中干涸的渴望和呼吸。
他就像是用一根头发丝吊着的一个巨大飞行器,在自己漆黑的时空里摸不到自己的手指后,飘出校门飞向梦莹魂绕的沙漠渴望温柔。
他什么也没有带,让他的仆人卷起他的铺盖回家,他只摸了一把手枪几个弹夹就飞了。
他飞进浩瀚无垠的沙漠之中,徒步去寻找象征爱情的驼峰,火红地混迹在沙漠天际线上日月星湖之顶,他要喝云顶飞溅而下的甘泉。
那有他梦寐以求的绿洲,绿洲中有娇艳欲滴美奂绝伦的玫瑰,正在热切地召唤着自己。
他在沙壑中奔跑,玫瑰仙子在前面笑脸相迎,长长张开双臂的怀抱在等自己奔赴,不断地永远奔赴,她咯咯的笑语总在心魂里回荡。
“快来吧,我亲爱的小猪猪,来拱这专属于你的青菜,来吧,快来喝只为你飞奔的甘泉!
来吧,快点,带着你的野兽,把这个绿洲践踏个干干尽尽,让它永远变成荒漠,让这个荒漠渴望出火焰来,把这个世界燃烧成灰烬!
来吧,别停下你的脚步,继续在燃烧的火焰里奔跑,永远向燃烧着死亡的火焰中冲锋!”
可那头饥饿凶狠的狼疲惫地倒在浩瀚的沙漠之中,离他梦幻的绿洲只有一臂之遥,就再也爬不动了,只等老天来亲吻它干裂的额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