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安心对我说过,她最初听到毛杰得以不死,并且被无罪释放的那一刻,心里突然轻松了一下,我想这大概是因为毛杰这件事给她精神上的负担太重的缘故。一个女孩子,不愿意让昔日的情人死在自己手里,尽管她已经不爱,或者从未爱过这个人,但毕竟,她和他有过一段美好的时光。这心情至少对我来说,是理解得了的。
毛杰最终被无罪释放,也是因为安心。在一周之后法院再次开庭准备宣判时,律师突然发难,矛头对准了几乎扭转乾坤的检方证人安心。这两位辩护人显然利用这一周的休庭时间做了比较充分的调查和准备,他们在法庭上提出,安心没有资格担当此案的控方证人。她在乌泉的船上与被告人之间进行的那段你知我知天知地知但无第三人可知的对话,因为无从印证真伪,所以不足为证,至少不能成为对被告人生杀予夺的决定性证据。律师提出的理由既简单直白,又令人震惊,那就是:证人与被告人之间,是情人关系,证人因为要与他人结婚,急欲摆脱被告,在摆脱不成时,有可能不择手段,伪造罪证,陷害被告于死地!
可以说,律师的这个发言,把全场听众在这案子上已经达成的一致印象彻底扭转了。据说几乎在现场旁听的每一个人都瞪大了眼睛,伸长了脖子,似乎还想往空着的证人席上再看看一周前曾在那里从容作证的那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那女孩美丽的外表和她缉毒警察的身份和她智擒毒贩的经历,让那么多旁听的人几乎都视其为时代的偶像,无不心生敬意,甚至心旌摇摇……好多事情一走到极端就反而变得脆弱,变得不堪一击。律师石破天惊的披露,马上把听众的偶像崇拜彻底打破,他们在震惊之后无不由衷慨叹:真是花一样的容貌蛇一样的心肠,就跟古典小说里的潘金莲一样!真是自古人言:最毒莫过妇人心!这种事让谁听了谁不得起一层鸡皮疙瘩,这女孩儿怎么这么狠呀!
在一片哗然声中,法庭宣布临时休庭。检察院的公诉人和市公安局的一干人在临时休庭时进行了紧急磋商,有人主张坚决跟律师打下去,认为律师有意夸大了安心和毛杰的关系,他们的关系到底有没有这么深,安心是不是要甩毛杰甩不掉,要讲清楚!要把律师利用职务便利不负责任的诽谤驳回去。但也有人反对在这件事上跟辩护人继续针锋相对地细究下去,反对的人中,就有缉毒大队的队长老潘。
现在,在这场审判这场争执早已事过境迁之后,在我看来,当时老潘还是比较明智的。他看出这两个律师是个狠角色,他们在发言中甚至明显地暗示法庭和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