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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高密事件(3 / 4)

这一年的十一月,驻青岛的德军向日本投降,青岛和胶济铁路都落入了日本人之手。

德国人试运营与运营胶济铁路,总共不到十年时间,怕是连投资都没能收回,是为日本做了嫁衣裳。

到中国抗日战争的胜利,日本经营了胶济铁路几十年,可谓赚得盆满钵余。

当然,这是后话。

一九零零年一月九日,清**来电询问袁世凯:在平原镇压义和拳被当时的山东巡抚毓贤奏请革职的,袁世凯的二哥袁世敦是否离开山东?如未离开,着即驱逐回原籍,以息人言。

继而收到在京城的徐世昌来信,告诉他京城盛传袁世凯在痛剿义和拳,参奏他的奏折接二连三。

这个时候,他已经看完了济南、东昌、泰安三府和临清州禀报的一百四十六起案件,其中扰害教民的一百二十七起,共三百二十八家。扰害平民十九起,共二十八家。

对义和拳的抢劫财物,扰乱社会,为害百姓的真实情况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他觉得他对义和拳剿灭的做法没有错,对于自己刚上任没多少时间,就有这么多人参奏自己很恼火。对于自己二哥因为镇压义和拳而遭到免职,更是感到不公。

他知道盯着他二哥的肯定是毓贤,也清楚针对自己是毓贤这一类人在背后搞鬼。

一月十一日,清廷发布上谕称:安分良民学习技艺,自卫身家,或联村众互保闾里,不能目为会匪。

今后处理教案,只问其为匪与否,肇衅与否,不论其会不会,教不教。这在无形中把义和拳默认为合法组织,义和拳的头目们见有机可趁,借机把义和拳改为义和团。

为了防止毓贤这些人在朝廷里兴风作浪,袁世凯认为自己应当向朝廷表明自己的态度。

一月十三日,他上奏朝廷:“民教积不相能,推究本原,实由地方州县各官平时为传教洋人挟持,不能按照约章持平办案……该匪(义和拳)等虽托名仇教,而观其举动,实祇在于聚众劫财。得财稍多,则蓄马购械;分脏不匀,或互斗交殴。乃犹立帜大书,侈口于洋人可灭,借以行其耸动号召之私,而不知其伎俩毫无。……

“该匪等一经勇队抵御,即不能知,况能举强盛之洋人而灭之乎!就使真能糾合百十万人,鞭挞五州,而该匪等势成燎原,不可向迩,国家又何以制其后!且胶澳、威海逼处强邻,倘骚扰过久,洋人借口助剿,派兵深入,则山东全省必将震动。……

“统筹全局,应分别治本、治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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