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学校的事有校长去管,和自己没什么关系。
当教授们的主观能动性被调动起来,将会汇集成怎样的力量呀!
为了进一步健全“教授治校、民主管理”的领导体制,在蔡元培的推动下,1919年,北大又在作为全校最高立法机关和权力机关的“评议会”之外另设了三个机构:
一是行政会议,作为全校的最高行政机构和执行机关,负责实施评议会的各项决议。行政会议的成员的资格也限定为教授,由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长及教务长、总务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兼任行政会议议长。行政会议下设8个专门委员会,分管各类行政事务,分别是组织、庶务、审计、图书、聘任、仪器、入学、新生指导委员会。各委员会的成员由校长推举,经评议会批准通过。
二是设教务会议及教务处,由各学科的系主任组成,从中推出教务长一名,任期一年,统一领导全校的教学工作。这一时期,担任过北大教务长的有马寅初、顾孟余、胡适等人。
三是设总务处,主管全校的人事和事务工作。总务处的首长亦为教授学者。如以蒋梦麟为总务长兼会计部主任,李大钊任图书部主任,陈世璋任仪器部主任,李辛白为出版部主任,沈士远任校舍、斋务、杂务、卫生部主任,郑寿仁任注册、编志、询问、介绍部主任。
蔡元培设计出的这一套“教授治校”“依法治校”的体制,为北大走上健康、稳定发展的轨道提供了组织上和制度上的保障。在这套体制的护航之下,北大在当时以及后来,都不曾因为政治时局动荡,以及校长人选的更迭,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秩序。
曾任北大教务长的顾孟余说:“先生(指蔡元培)长校数年,以政治环境关系,在校之时少,而离校之时多。离校之时,校务不但不陷停顿,且能依照计划以进行者,则以先生已树立评议会及各种委员会之制度。”
蔡元培自己也对在北大建立的这套体制很感欣慰。
1920年10月,他赴欧考察教育,与大家话别时说:“我这次出去,若是于本校不免发生困难,我一定不去。但现在校中组织很严密,职员办事很能和衷,职员与学生间,也都是开诚布公,我没有什么不放心的事了。”
什么时候都不用担心因为换领导人和天下大变,这便是一个好的民主制度的伟大之处。因为这个制度制约着领导者,使他们不能任性妄为,更不能胡作非为。
所谓,每个人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都是至高无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