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天起,史都华德就带着她上山下海。
要教导她魔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不是就坐在讲堂里就能够学会的。
所以,史都华德又用了半年的时间把所有的孩子都教会以后,带着爱尔莎离开了默都山,去其他的地方,教她辨别那些山山草草,以及不同的水和土,学魔法需要了解这个世界,需要知道这所有的元素,也需要知道雨是怎么来的,泥土是怎么形成的,雷电又是怎么来的等等。
半年以后,史都华德亲自给爱尔莎制作了第一根法杖。
那应该是爱尔莎最为开心的一天了,往后的每一天,都没有那么开心过。
可以说,至今,那点点滴滴,爱尔莎都还印记在脑海之中,她用了一根白发作为代价,将那记忆永远地留存了下来,尽管它持续地消耗着爱尔莎的精神力,但是她并不后悔。
然后,史都华德逐渐地又恢复了往日的璀璨名声,那大巫师的名头越来越响亮,就算是迟钝的爱尔莎,也终于是知道自己的老师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人物了。
她也很庆幸,自己能够在那个时候,豁出去了般,与对方开口,要求对方教导自己巫术。
爱尔莎施展出的第一个法术,是光。
一团银白色的光芒,只有一个照亮周围的作用,其他什么用都没有。
但是她很开心,她认为自己在巫术一途上是有天赋的,并且为此做好了付出更多艰辛的代价和准备,老师史都华德也很开心。
她那时以为老师是因为发现了她的天赋而开心,但是后来老师消失了,才后知后觉地明白过来,那时,史都华德是因为她的开心而开心。
“但愿,我的巫术能够给你带来快乐,我的孩子。”
这是史都华德施展巫术的意义——为所爱之人带来快乐。
不求回报的快乐。
以至于,当回到那座为史都华德大巫师建造的伟大巫师塔后,见到了其他的学生后,与那些更加璀璨的繁星相比,爱尔莎·兰切斯特终于明白,自己不过是这座巫术圣堂中的一颗渺小火星,既微小,又转瞬即逝。
而伊凡·泰科维克和罗伯特·利陶乌斯基则是当时最为耀眼的两颗明星,他们在十六岁的时候,就联手施展过一场伟大的烟火狂欢,让整个乌赞城为之狂舞,甚至引起了城主大人的注意。
不止这个,他们两位还在乌赞城复杂的下水道中击倒了当时居民听到都打寒颤的地穴蠕虫,那地穴蠕虫足足有六米长,经常趁着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