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墙。
就在城墙摇摇欲坠时,忽然一支人马登上城墙,如风卷残云一般,砍杀城墙上的西平军。
连挡在他们前面的守军,也一概砍杀。
这支人马极其剽悍,出现的时机也恰到好处,让攻城的西平军措手不及。
一人在城头上狂笑,挥刀指着城下,“哈哈,杨兴云,某候你多时!”
“胡奋!”杨峥也吃了一惊。
居然是胡奋,不过也只能是胡奋。
他虽然不是一个合格的统帅,却是一个合格的将领。
惊讶之后,杨峥一声冷笑:“玄威既然从姑臧逃出生天,为何还要来送死?”
胡奋的脸也渐渐变得狰狞,“兴云不死,某寝食难安,更无颜见司马公。”
曾经的朋友,如今的不死不休。
杨峥心中生出几缕感慨。
要怪就怪胡奋铁了心给司马家当狗腿子。
然而,既然是敌人,就不能有丝毫的手下留情!
“诸军为吾斩杀此獠!”杨峥举刀对着胡奋。
“唯!”身边亲卫吼声如雷。
刘珩脖子变得通红,领着两百亲卫开始登城。
林森弯弓搭箭,一箭一箭射向城头,没射中胡奋,却射中他身边的亲兵。
“将军有令,斩杀胡奋者,有五转之功!”
传令兵在城下呼喊,彷佛一颗石子投入湖水之中,立刻沸腾起来。
“杀啊!”
士卒们眼底充血。
几十名羌胡勇士奋战在前,有人身体被洞穿,却依旧要向前挺进,将刀锋推入敌人的胸膛之中。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在刘珩与林森登上城墙之后,守军便彻底崩溃了。
能成为杨峥身边的亲兵,自然是军中千里挑一的勇者勐士。
拿着最高的俸禄,享受最好的待遇。
最坚固的盔甲,最先给他们穿。
最精良的兵器,最先给他们用……
养军千日用在一时。
彷佛两百多头铁兽,与胡奋的人马撞在一起,立即掀起腥风血雨。
不过倒下的是敌人。
从雍凉大局来看,这座萧关本来就是困兽之斗。
胡奋的出现,也无法改变这种大势。
除非杨峥不想要这座西北形势之地。
关上的搏杀声越来越激烈,但战斗已经渐渐进入尾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