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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珩大手一挥,“我只知道兵贵神速,去晚了,肉都被别人吃了!”
宣义郎不可干预主将的决断,这是宣义司的法令之一。
庞青再怎么发对,也于事无补。
只能借着明媚的月光,从怀中掏出小本和短笔,给刘珩记了一笔。
九原郡对面就是当年的云中郡,现在早已荒废,沦为鲜卑人和匈奴人的牧场。
一轮明月高悬,四面荒凉的风声。
明月之下,一座城池安静的沐浴在月光之中。
“前方云中城,为鲜卑人所占,汉夷步骑七千,城内两万余人。”斥候早已打探清楚。
两千五百骑面对七千人镇守的城池,听上去就让人有些心虚。
但心虚的是别人,而不是刘珩。
“全军下马,随某一起夜袭此城!仁佑,战马就给你看顾。”一路行来,这还是刘珩第一次正式称呼庞青的字。
“你要打云中城?”庞青一点也不惊讶,这太附和刘珩的性格了。
“城中有骑兵,我们去并州抢,回头,他们来抢我们怎么办?我不知道什么兵法,只知道这座城不能留,夺了此城的粮食战马,方可继续南下。”此刻,刘珩脸上只有杀机。
“我军可以绕行雁门郡,不必走这一条路。”
刘珩摇摇头,“马循那厮一定去了雁门,跟在他屁股后面,你不嫌丢人,我可受不了那鸟气,我们青营出来的人,就要多给将军争一口气!”
最后一句话彻底打动了庞青。
以刘珩的性格其实不用解释这么多,既然解释了,就是把庞青看成了自己人。
“我有一策,可助尔成大事!”庞青在杨峥身边多年,天天耳濡目染杜预卫瓘等人的阴谋阳谋,小本上不知记下了多少,自然也有所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