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我们第一次执行外海护航任务,经验不足。前期签署的护航条约里并没有注明受到保护的商船必须听从护航编队指挥的条款,所以这次事情只能给一个不痛不痒的警告和罚款处罚。而我个人认为这是不够的,处罚太轻!”
陈铭着,想到编队指挥部给的回复中注明的“交流”二字,特意补充道这只是自己的个人看法。
“我无法理解你们国家的决定。我们的警察都有特殊执行法令,何况我们这些在海外的作战部队。护航行动,严格意义上来,同样属于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
亨利中校喝了口酒,颇为奇怪地道。
“这些受到保护的商船加入编队,这就意味着他们参与的是一次军事行动。那么在军事行动中不听指挥,没有枪毙他们都是上帝的仁慈。很难想象你们国家到底是根据什么作出这样的判断?那狗屁的法律吗?”
陈铭听到亨利中校的话微微无语。
快乐美利坚,枪击每一。在那个国家的执法人员,军事人员确实拥有更高的自主决断权。甚至在行动中,都是以保证执法、军事人员个人安全或任务完成为第一优先级。
就比如在国内,你超速被交警叫停。有人可能会从怀里掏一下香烟,想散给交警同志求一下通融。但在白头鹰,如果你敢做这样的动作,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概率你会被直接击保
因为交警并不知道你掏出来的会是香烟还是手枪,但既然你存在掏出手枪的可能性,那么他们将你击毙就不是违法行为。
“话不能这么,法律还是得遵守的,不然法律岂不是成了笑话。但是同样,我相信各国海军参与护航的官兵们都不希望看到那样的情况再次发生。所以我想倡议各国海军护航编队,共同签署一份条约。”
陈铭没有慢慢向亨利解释两国文化差异的想法,毕竟这种事情不上谁好谁坏,适合自己国家现状的就是最好的。
“这样一份条约的核心只有一条。对于任何一个不听从海军护航编队指令,擅自改变编队位子,或者擅自离队等行为进行共同处理。”
“比如,擅自在集结时改变自身位子,可以给一个警告。并且这种警告是跟着它的船舶信息走。下次它在另外一国的护航行动中,再次发生这种情况的话,各国海军共同封杀他。都拒绝他们的护航申请,这样一来,所有敢于破坏规则,想着赚钱的船长们都得自己思量着点了。”
“究竟是赚一次快钱来得重要,还是持续性的安全通过亚丁湾海域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