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秦子遥不傻。他看得到那些人笑容中的苦涩。
那一天,妹妹把钱罐子里藏的钱全部拿出去帮他买了一个礼物。
那是一把匕首。她说,这样他便能保护好自己了。
这个时代使得一个十岁的小女孩见到了人类的真面目,那是个需要用匕首去保护自己的真容。
现在两年过去了,以前瘦弱的孩子已经长成了瘦弱的少年,因为常年的练习,他跑得飞快。
他四处找工作,通马桶,工厂临时工,保镖,混混,巡逻员,他什么都敢做,除了贩毒和贩卖人口触犯了他的底线,他做过了77号避难所大部分的工作。
但这还不够。他要养活两个人,妹妹还在上学。虽然她曾经哭着叫他帮她办退学手续,但秦子遥不肯。因为不读书,就只能像他这样活在社会最底层。
他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日子就这么有一天没一天地过着,而随着畸变种迁移攻城的日子到来,物资也越来越紧张。地面壁垒自顾不暇,能和避难所交易的粮食越来越少,兄妹两经常会陷入一天两只有个黑面包吃的困境。
秦子遥眼看这样下去不是办法,饿死都只是迟早的事。
于是他开始穿梭于富人区,成为了一名光荣的罗宾汉——不分享金币的那种。
嗯,简单的来说,就是小偷。
他凭着瘦小的身形和跑的快的优势倔强地撑过了大迁移。他和妹妹都活下来了。
或许是他惊艳的表现,也就是一天偷三家,走哪哪倒霉的成绩,他成功引起了特别人士的主意。
那是一个穿着米黄色风衣的男人。
他没有在天台和他会面,也没有在阴暗的小巷中找到他。那个男人只是在他的家门口守了一天一夜,高举着双手,身后是一个拿着菜刀的小女孩......
男人告诉他,只要他能从俗称大仓的地方顺出一口黑色的箱子,他就给他五斤腊肉,带油的那种。
男人说,因为避难所大部分的士兵都上地面对抗畸变种了,现在那里的守卫极为薄弱,按照他的身手,简直轻而易举。再者,那口黑箱也不重,就四十来斤,而且那些警卫根本不敢朝箱子开枪。
最后,经过一番激烈的讨价还价,价码被定在了六斤半,交收地点在比较安全的市集里。
待男人走后,他联系了情报贩子,找到一条通往大仓的废弃水管。
第二天,他顺着水管爬到了大仓的仓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