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鬼的魅力所倾倒……
而且,他们还知道,比起现在的外号“战斧巴风特”,老大更喜欢刚刚组成马贼团的时候,兄弟们都喊他“猎人巴风特”。
他之所以会有“猎人巴风特”的名号,是因为他总能在危险来临之前,嗅到一丝先机!
此时,在老大那属于猎人特有的敏锐意识影响下,一定能提前洞察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东西!
但是,老大并没有下达撤退的命令,而是让他们继续前进……
这样也好理解,毕竟,现在不同以前了。
如果单单是当年的生死兄弟跟着他的话,老大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下达撤退的命令。
但是现在,老大知道,这一百多个人中,能跟他同心协力的并不多,可能连二十个都没有。
是的!巴风特的心腹都在这样想着。
那些新人马贼死就死吧,出来抢劫的,就得把脑袋挂在裤腰上,把敌人吓死才能继续抢劫,如果敌人不怕的话,交出几个脑袋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些年不就是这么过来的么!
巴风特的心腹心里都有着一个共同的想法,那就是,今晚注定会死人,但死的一定不是自己!
终于,巴风特老大有动作了,只见他喉咙蠕动了一下,随即爆发出来一声大吼!
“全体集合!都他妈给老子回来!”
没有多余的话,老大就策马直直地在和平小镇的大街上走着,一百多个马贼跟在后面。
这是一支沉默的队伍,一份不属于马贼的平静萦绕在整个队伍之中。
当然,那些新手马贼也会在心里发出疑问,有人现在也打了退堂鼓,但更多的人不愿意无功而返,约逊城的小夜莺还等着他们呢。
这就是一个团队的魅力,这也是对人性的掌握。
他们急促呼吸着,把兵器紧紧地握在手里,准备随时迎击黑暗中的敌人。
大家敢这么肆无忌惮的前提,是因为他们知道那队几百人的骑兵队伍已经离开和平小镇两天了,这时的和平小镇就是最适合“打猎”的地方。
就像是母狮离开了自己的领地,草原当中只剩下几只幼狮。
就算幼狮们隐匿起来又如何呢?
就算让那些幼狮咬上自己几口又如何呢?
到了现在还没有抢到一个铜币,让别的马贼团知道了岂不是会笑掉大牙。
这和平小镇,马贼们势在必得!
进攻才是目前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