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7年冬天,一位英国剑桥大学的毕业生移民到了新大陆,时年二十九岁,名字叫作约翰·哈佛。他所住的查尔斯镇,与一所新成立的学院中间隔着一条河,河的名字叫查尔斯河。”
“1638年9月,约翰·哈佛因患肺病死于查尔斯镇。临死前,他将自己一半的财产(约值780英镑)和所有的图书(约400本)捐赠给了河对岸那所新成立的学院。这是该学院成立以来所接受的最大一笔捐款。为了表示感谢,校方决定将这所尚未正式命名的学院,命名为哈佛学院,也就是后来的哈佛大学......”
如今的哈佛,已经不仅仅是一所高等学府,它还是著名的旅游胜地,经常见到导游带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在校园里穿梭。
程六朝背着书包,独自走在古色古香的小径上。如果懂得欣赏的话,校园里处处是美景。
他去图书馆的必经之处,是一座铜像,也就是约翰·哈佛像。一位导游正在给游客讲解这座铜像的来历。
“1884年,当雕塑家准备为约翰·哈佛塑像时,由于年代久远,再加上约翰本人并无画像流传于世,雕塑家无从参照,于是灵机一动,从校园里找了三个帅哥做模特儿,塑成了今天的约翰·哈佛像。塑像底座刻著三行文字:约翰·哈佛,创始人,1638。但实际上没有一行正确。因为哈佛只是一个捐赠者,并不是创始人;而且该学院成立于1636年,不是1638年;雕像其实也是根据校园里的三个帅哥而铸造的,并非哈佛本人......”
游客当中发出一阵善意的笑声。
程六朝也停下聆听了一会儿。
作为这里的学生,与路过的游客相比,心境自然是不同的。游客什么也不用操心,导游领着到处吃喝玩乐;学生却要惦记着那一堆功课。
“大家注意这座铜像的左脚,与全身相比,他左脚的鞋子焕发着铮铮亮光。这是因为,传说摸一摸哈佛先生的左脚,考试就可以顺利通过,所以大家都跑来摸,游客的到此一游照,也全都是摸着左脚的。日久天长,左脚就锃明瓦亮啦!而右脚则相对黯然失色。”
待游人散尽,程六朝也走过去摸了摸铜像的左脚,因为马上要考试了,虽然知道这根本是个说笑,反正入乡随俗呗。
但很快他就发现,与自己的指尖近在咫尺的,是一只女生的手。
顺着望去,铜像另一边出现一位金发碧眼的妹子。
一看认识,是自己的同学黛比,不用问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