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内部的人是不可以自己检举的,检举了也没有用,官府绝对不会受理,相反,假如你一而再的告状,甚至可能会被直接打死!
但是,假如有外人来告,而你家庭内部却不能检举,最终,犯罪事实被证明,对不起,全家连坐!
这种脑回路,是法家的思维主导下的产物。
但问题就在于,这样的法律,没有人情味,死板、固执,没有旋转空间。
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别说是如今了,恐怕再过两千年,也很难被人民所接受。
是以,汉律的许多条文,特别是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之间的规定的执行情况,其实完全看主政的官员自己的个人意志和想法了。
遇到法家官僚,自然是严格执法,无有宽宥。
但,儒家、黄老派的官员,却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他们压根就当没有这些法律。
只要事情不闹大,像缇萦救父那样,闹到皇帝面前,他们就不会去管。
所以,在很多地方,豪族地主,打死下人和奴仆甚至是妾、子女,就跟打死一条狗一样。
许多豪强的院子里,埋得尸体,不是一件两件。
苦主和苦主的父母兄弟,欲告无门。
这肯定是不行的。
最最重要的一点,这样的律法,会造成许多社会问题和道德悖论。
所以,后世的统治者,干脆就懒得再管这些事情,将相关问题,完全踢给了家族和宗族。
于是就有私刑。
刘彻自然是不能接受这样的情况的。
“是以,朕觉得,应该这样,若今后再有类似于直躬的案子,那便罚直父赔付苦主被盗之损失,直父则免于刑罚,但直躬却也不能再得嘉奖……”刘彻说完这段话,也是长出了一口气。
他自然知道,这样的选择,会有些问题。
但,其实那是他以两千年后的思维来看,才有的问题。
事实上,在如今的社会上,由于文化和传统的缘故,其实,这才是最佳选择。
不然的话,无论是判处直躬的父亲有罪,还是判处无罪,都将引发灾难。
甚至,到头来,儒法,乃至于黄老派,都不能接受。
听完天子的裁决,无论是儒法,还是大臣,都是相互看了一眼,眼神里都有所不满,但却也都知道,这确实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政治,就是妥协,就是折中嘛。
天子的这个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