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引导成惊吓时的错觉。
如此一来,就等于黄泥巴掉进了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在真凶被抓到之前,老子跳进黄河也甭指望能洗清。
嗯,再往深处想想,对方还很可能会故意放跑我。
毕竟老子有个统治霜州的爹,单凭所谓的目击证人,并不足以给我定罪,之后老娘和大姐再让夜枭运作一下,说不定还能炒作出一个被人陷害的境遇,博人同情。
而让老子背上畏罪潜逃的罪名就完全不同了。因为一个被人发现又逃跑的家伙,在情感上就不招人喜欢,所谓被人陷害的可信度也会大大降低。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抓不到真凶,老子的名声就完蛋了,英伯康老匹夫也肯定不会放过这个一劳永逸的机会。
当然,不跑也很麻烦,起码也得被关在大牢里个把月,别说去斑奴山了,老爹的寿诞都会错过,我这个少宫主一样要成为天下笑柄。
跑,身败名裂;不跑,失去翻盘机会。
如果老子不是能变身的马猴烧酒,此时基本已经盖棺定论。
栽赃嫁祸,足够简单,又足够狠毒,背后是谁?二叔?还是英伯康?
狗叫哥勉强也算老头的孙辈,就算狠毒到弄死也无所谓,也没必要杀的这么血腥吧?!
电光火石之间,英雄不可能猜到幕后真凶,只能确定自己的应对是正确的,索性便一脚踹翻屏风,坐在了尸体旁边。
“狗叫哥啊狗叫哥,你说你搀和进来做什么?明明也是英氏子弟,老子连你大名叫什么都还不知道呢,就让人当弃子给用了。
死的如此凄惨,若你在天有灵,还是帮帮老子吧,老子早一天找到凶手,也能早一日为你报仇。”
苦笑着说完,他伸手合上了狗叫哥那充满了惊惧的双眼,顺便又沾了点血抹脸上。
他的女人模样长得太像姐姐们,为了不暴露身份,只能这么干。
呼啦啦……
门外冲进来七八条壮汉,一看就知道都是青楼养的打手。
这帮在妓女眼中不亚于恶鬼一般的家伙,见一个女人坐在血肉模糊的尸体旁冲他们咧嘴笑,纷纷惊骇不已,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竟没一个人敢上前去。
他们的首领自觉不能沉默,硬着头皮抱了抱拳,说:“这位……姑娘,你可能不知道,我们卫宫镇是座军城,城里驻扎有数千精兵,高手无算,你做下如此惊天血案,根本不可能跑得掉,所以,我奉劝你还是……”
英雄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