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他们住,可是能把房子给他们吗?
有人心底打起了小九九,在会上站起来。
“老板,那房子只是给我们住,为什么不能写上我们的名字,毕竟,我们亲人的命都搭上了……”
有人这样一喊,剩下也有人站起来。
虽然他们也知道,一套房子好几百万,但是他们人死了,要是这个时候能要一套房子,那不是天大的好事?
以后孩子一辈子都不用努力了,滨江区的好房子呀!
“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是十八岁,十八岁后,他们需要房子,得靠自己的努力,而不是靠父母把一切基础打好,能给孩子们提供良好的教育,是每个父母的梦想,这个房子等于是归属公司所有,成为公司的办公大楼和家属宿舍性质……”
“资产是公司的,大家也知道,公司遇到这样事情,宋万华已经失踪破产了,如果这些房子给你们,那么估计荣氏地产也扛不住,也会破产……”
荣志康老老实实的在摆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