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什么交集。
到了小学四年级,学校重新分班,晚秋和林萧才被分到了同一个班。
因为是情窦初开的年纪,班级里的男生与女生之间突然多出几分朦胧的神秘感。
而那个年纪的男生,通常都喜欢那么两三个长得好看,成绩优秀,被老师捧在手心里的女生。
女生呢,也喜欢学习优异,能说会道,上课表现活跃的男生。
若认真的数起来,当时班上喜欢晚秋的男生只怕没有三分之二,也有一半了。
其实,晚秋长得并不比班上漂亮的女生更漂亮,但她的性格阳光开朗,笑容甜美,声音温柔,在晚晴的潜移默化下,她待人亲切,没有丝毫优等生的骄傲,对所有人,不管是好学生还是差学生,都一视同仁。久而久之,晚秋就成了班级的主心骨,向心力。
不止男生喜欢她,就连女生也全都围着她转。
相比之下,林萧就实在差得太远了,童年的他,皮肤黑黑的,个子也还没长开来,成绩不好,平日里也不算活跃,老师不喜欢他,只是碍于他的家世,不敢明着针对,但在班里,他绝对是属于默默无名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默默无名的男生,给全班最受欢迎的女生写了一封情书。
情书写得有些肉麻,但字里行间却透着一股真诚。每一字,每一句都是经过反复斟酌才落笔的。看得出,林萧在动笔时,是下了一番功夫的。
很多年后,林萧自己坦白,他当年之所以会那样自不量力,全仗着自己和晚秋的那些革命情感,自以为英勇的为她干了几场架,就能得到她的另眼相待。
晚秋收到情书之后,觉得有些犯难,如果是别人的送的,她大可以当没有收到,没有看见,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但林萧和她的关系特殊,当不知道好像不太好,当面拒绝,又太伤人心了。
就在晚秋左右为难,举旗未定的时候,信被一个和她要好的女生抢了去,那女生一边看,一边高声读了出来,当时那场面,全班同学都笑得前仰后翻,几乎是捧着肚子在笑,林萧的脸色却是红了又白,白了又红,头已经低的要贴到桌子上了。
那之后,林萧在班上就有了一个绰号,叫黑蛤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