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克掸掸自已身上的灰,从满是油污的小吃店叫了两个包子,还有一份粥,他将包子放进嘴里,本来想像往常一样品尝下味道,没想到肚子的饥饿感让他一口将包子吞了下去,看看周围没有什么注意,他没有感到尴尬,拿起另一个包子,又一口吞下,他有些服气了,传说中的修道之人不是朝霞饮露而活嘛,怎么到了自己只剩下饥饿感了。
小吃店的人越来越多,因为整个美食街都震动了,有个食客吃了三百个包子,真接把小吃店的包子吃的底掉,好像还意犹未尽,在那里喝稀粥。
“老板,再来一锅。”四周一片寂静,原来吃食不是用碗是用锅的,也没有见这人肚子大到哪里,这些东西都去哪儿了,不知道四周谁提了声,老板,你要被吃倒闭了。
“客官,粥是没有了,你钱还没有给不是。”老板回过味来,吃饭的主跟妖怪似的味口,看上去八辈子没有吃饭,不会是吃霸王餐的吧。
“好说。”杜克摸了摸身上,没有现金。
四周人见此一顿嘘声,杜克难得的脸红了红。
“老板,那小子跑了,吃的是霸王餐。”
四周鸡飞狗跳,一群同业着拿着菜刀、擀面杖四处寻杜克的身影。
杜克躲进幽暗的筒子楼,暗道大意,要不是跑的快,不被楼上的狙击手干掉,也要被这群店主分尸。
楼上的狙击手在过去的几年都没有失过手,没想到杜克能在他要扣动扳机时逃逸,这种感觉很不好,就像他第一次射击一只兔子时,不过是打断几枝树枝样让他失落,他相信自己会杀死对手,无论他是幸运还是不幸运的,没有人可以逃出他做为杀手猎人的手。
杜克在商场里换了身衣服,变更了身份去车站,不是熟人绝对认为出杜克,他的化妆手段跟他的实验室的工作有关,有出神入胜之妙。
猎人静静的在人来人往的丛林的寻觅,他天生的知觉告诉他,这人没有逃,他应该还在这里。
上了车,杜克走向贵宾房。
“先生,是你?”
杜克楞了楞,杜小丁,劳伦斯大学的学生,应该说,两人的相遇不过是沧海中的两滴水,在必然和不必然中发生了。
因为杜小丁的一句先生,后面移动的人群,多了一双盯着自己的眼睛,杜克要带着杜小丁离开,对方敢在人群中开枪,他们注定会藐视公序良俗,跟好公民可不相干。
“小丁,无论发生什么事,你不要动。”杜克沉着的道,现在去无人区不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