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沈洛兄,我就称呼你为瑞弟,记住了?”
“是的,小...沈洛兄。”
“先去搜刮一遍美食吧,刚才听芙蓉染伙计说醉仙楼不错。”
两人走在令阳城街道上简直拉风十足,一路上不管年轻姑娘还是半老徐娘甚至还有白发老奶奶,都是一副惊奇而含羞的表情望着两人。
市井之人不比方才芙蓉染中非富即贵的小姐太太们那般矜持,反而热情奔放许多。
有些大胆的妇人直接手指着两人,两眼放光地惊呼,“如此俊朗的两位公子,奴家从未见过。”
还有更加直接了当的姑娘,提着石榴裙就一路小碎步跑过来,“两位公子,奴家芳名碧莲,两位公子怎么称呼?家住何处?是否婚配?”吓得瑞儿倒退连连,那姑娘反而笑得粉面桃花,频频释放电眼大招,以为是这位俊朗公子也对自己动心,春心荡漾地扭着裙角扭捏起来。
这姑娘这么热情,要搁在现代,我还以为是哪个婚介公司的呢,沈怜一脸冷汗。
猛地斜刺里冲出一个程咬金,一把挽住沈怜的胳膊,“公子,去奴家房中坐坐可好?”沈怜大惊失色,回头一看,只见一张肥胖的大圆脸上耸着两撇竖眉,两颊红得过分,两片肥厚的嘴唇卖萌似地嘟着,把沈怜吓个半死。
我这桃花运咋就这么好呢,还都是百年不遇的烂桃花,这古人追起星来,跟现代迷妹相比,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沈怜死命甩开拽着自己的手,一把拉过瑞儿,拼了吃奶的劲,推开层层人群,甩开一双双热情洋溢不肯放开的手,冲了出来,赶紧捂着脸躲进侧旁一家酒肆。
两人折扇丢了,衣服被扯开,沈怜腰间宫绦上的琉璃珠不见了,瑞儿腰带上的山石绣纹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剪走了,两人发髻上的羊脂玉发簪也早没了踪影。
沈怜一阵苦笑,已经够低调了啊,宝宝也很绝望啊,于是她不停感叹当个爱豆不容易啊。
要是在现代,还可以兰博基尼开道,保安保镖护驾,风头不对就往车里一躲。
这在古代,还有没有王法了,帅哥就不是人啊,就可以随便你们耍猴一样地随便乱抓乱摸吗?难怪古人有“看杀卫玠”这样的典故,原来当个帅哥时时刻刻都有生命危险。
“小二,来壶好酒!”
“来勒,客官请坐。”
“把你们这里最好的就热上一壶,再来两碟凉菜下酒。”
“客官,本店最好的酒名不羡仙,一壶十两银子,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