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支用血肉写成的镇魂曲,而现在,这种情感仿佛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他记忆里慢慢淡化。
十九年前的春天,白雪还未化尽,卫国的梅花开的正艳。
如果不是极为重要的镖,汤剑离不会自己亲自押运,显然这次的镖是一笔不小的买卖。
镖车有五辆,拉车的马是镖局里最膘肥体壮的良驹,二十个镖局最精锐的趟子手斗志昂扬,四人一组负责一辆车,随着镖车走在卫国的春色里。
走在最前的汤剑离,他的头上还没有白发,骑着一匹极为珍贵的白马,长枪上的白缨和他的披风在春风里向一个方向随意摇曳。
白马的脖子上挂着一只玉制的铃铛,发出独特的铃声,为这支队伍鸣铃开道。江湖上的四方好汉,闻此玉铃,必退舍三分。
离汤剑离最近的,是一杆一丈多长的镖旗,青布金字:汤。
江湖上只有一家姓汤的镖局,只要是在道上混的,看见这杆旗都要退避三分,就好像一阵清风吹过一条长街,把街上的灰尘扫的一尘不染。
不管是占山为王的匪寇,还是拦路抢劫的绿林好汉,都会买这杆旗的面子。他们惹不起这杆旗的镖局,更因为每年都会收到这家镖局的买路钱。
于是,汤氏镖局的镖几乎可以在卫国的土地上随意行走,信誉是这个国家最好的。
当然,遇到一些不愿收汤剑离好处或者嫌好处太少的人,以及一些不买汤剑离面子的硬汉,难免还要动动刀子流流血。
后来这些好汉又都变成了软蛋,毕竟刀子不如金子好吃。
而现在,这杆象征着镖局荣誉的旗,正在风中轻轻被吹起。
旗手只比汤剑离小一岁,跟着汤剑离走南闯北许多年,已经成了汤剑离的影子。
能成为汤剑离心腹,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第一次接过这杆旗的时候,就歃血发誓,人倒旗不倒,这么多年来,他也一直坚守着这誓言。
“弟兄们,再走四天就到了。这次买卖不小,到时候领了赏钱,大伙儿一定要好好喝几杯。”汤剑离这句话中气十足的传到队伍里,镖师们听了无不士气大振。
每次分发赏钱都毫不吝啬,这也是他能得到他人尊敬的原因之一。
“你不是一直攒钱想买一匹好马么?等做成了这笔买卖,你的钱也差不多够了。”汤剑离对旗手这么说的时候,他的眼里竟然也涌现出一丝美意,仿佛自己才是那个得到好马的人。
旗手竟然有些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