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日子里,给他带来了许许多多、有好有坏的大事。
………
在另一边,龙云迅速的驱动玄气着急赶路。
在此期间,他做了一个非常大胆的决定,他要去离绝命谷最近、最繁荣的商街,卖掉手里的五千株灵昏草,来谋取利益最大化。
以他手里头的灵昏草的数量与质量,一定能卖出更高的价格。
而离绝命谷最近的是宁家的地盘,宁家地盘中最繁荣的一条街是——花街。
这是龙云第二次来到这条街,他还记得两个月前,李老头第一次亲自带他出门,便是来到这花街。
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
这不,龙云出谷的时候,那边还是烈阳高照,而这里则是明显的下过雨。
天虽然刚刚下过雨,但花街依旧热闹如常。
来来往往,络绎不绝。
微风拂过,空气清新潮湿,细细闻之,还弥漫着淡淡金钱的味道,因为这就是最繁荣的商街,随处可见的交易,随处可见的财物。
啧…
一声鞋底沾水,踩在地上发出的啧啧怪音。
就在刚刚不远处的商街入口,一人黑袍覆身,急促掠过小水洼,潋起点点波纹,鞋底沾满水滴,急速走进入口。
如此急促,可能那啧啧声他自己都没听见。
黑袍覆身之下的龙云,四处张望,不是张望美女,而是他想找一家靠谱、高档次的药铺,来出售手中的灵昏草。
“就你了。”他口中低吟,在他面前的是一家看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药铺。
龙云也学着把手负在背后,一副大家族公子哥的样子。
既然要来这,那一定不能输了气势,虽然卖的不是什么高等的药草,但一定要装作比谁都要牛掰的样子。
他暗暗给自己打气,今天就是要做一回狠人,外加逼格高大的神秘人。
“哟,贵客里边请!”
果然,逼格越高,那些势利眼就会越是客气。
这不,龙云还未进门,但这等气势,就让店里的伙计立马走出来点头哈腰,双手奉迎。
加上一身黑袍,把龙云裹得严严实实的,这更是让人琢磨不透了。
也得亏有黑袍覆身,要不然,就龙云那身寒酸样的穿着,想要装逼都难,莫说双手奉迎,没有直接赶出去都算好的了,免得脏了别人的地板。
龙云暗自一笑,黑袍之下,神情得意,他吞了下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