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异样,浓密的大眉毛一拧,答道:
“不,我在阿尔顿没有亲人,朋友是有几个,不过都是一起参军的伙伴,这时候还在各自的防区服役。”
听吉姆这么一说,查尔斯更加觉得不太对劲。
地上的脚印虽然杂乱,但从每只脚印的大小来看,应该都是成年男性所留,而且人数不少。
“有十来个人,吉姆,你带武器了吗?”
“没有,离营的时候,装备都上缴了。”
吉姆说着,转进田地之中,想要寻找能作为武器的石头或者棍棒。
虽然有些招摇,但查尔斯的大锤是不离身的,他提起钉头巨锤抡了两下问道:
“你平时惯用什么武器?”
“少爷,我从前是打猎的,弓箭标枪都是我吃饭的手艺。”
吉姆一边低头在田地中翻找,一边回答。
“来,这枪你先用着。”
吉姆回头一看,只见查尔斯左手递过来一柄朴实无华的钢铁长枪。
“这是…”
这当然也是梅比斯的杰作。
为了兼顾标枪的用法,梅比斯在枪头枪尾都使用了压铸技法。
枪身也不是普通的圆柱,而是采用了更符合空气动力学和吉姆手掌大小的设计。
“就叫它翎羽枪吧。”
此时查尔斯往前一递,枪尖锐利无比,寒芒四溢,映着满地的白雪,看得吉姆眼睛微微生疼。
前方情形不明,两人也不便在这你推我让:
“谢少爷赐枪!”
吉姆感恩万分地接了过来,只觉长枪重量正好,入手冰凉,却称手无比。
仔细一看,枪身上印着细密的螺旋羽毛纹路。
大手合握其上,有种说不出的舒适感,一时间竟让人不舍得松手。
“走吧。”
查尔斯也看出吉姆对长枪的喜欢,暗地里给梅比斯竖了个大拇指,便带头往脚印延伸的方向走去。
走出茼麦田地,远远便能见到一座围着篱笆的简陋院子。
院子不大,尤其是现在里面正站着十多个成年大汉的,更显得局促。
“你们是什么人!在我家做什么!”
吉姆见到自家院子站满了陌生男子,远远就端起了翎羽枪,指着一干人等质问道。
隆冬初至,阿尔顿又地处北方,正是天寒地冻的时候。
院中的男子却都不像寻常百姓一样棉衣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