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
只是,平心而论,某天你一个铁哥们成了亿万富翁,你敢说你不会有一丁点的小想法?
而如果你跟这个亿万富翁本来就不是特别熟,内心不会存在其他念想,那么,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就相对真实了。
这些周围朋友关系的转变,是林祥始料未及的。
很多以前的谎言,比如“萌萌阿姨”,已经无需解释,室友们自然知道了林祥的真正收入来源,也随之了解到所谓的“阿姨”,原来是名漂亮可爱的萝莉大主播。
……
当然,这些问题,林祥暂时没时间去考虑,去维护,去解释,或者去别的什么。
他挺忙的。
这几天,把田菲菲告上了法庭。
按照程序走,大概是几个月后开庭,但事实上,当律师函正式递交到田菲菲手里时,田菲菲就已经慌了。
像田菲菲这样的绿茶,跟她口头交锋,她能彻底颠覆你的三观和下限。
不过律师函却能让她乖乖就范,连大气儿都不敢喘一声。
开玩笑,国家法律岂是儿戏。
谁跟你掰扯那些没用的,直接走法律程序。
未曾经历过这种阵仗的田菲菲,当时就吓傻了,赶忙竭尽所能的利用人脉关系,试图联系到林祥,认错求饶。
而林祥,要的就是这效果!
晾了田菲菲一周后,这女人彻底怕了,最后不知从哪儿弄来10万块钱,和律师达成了私下和解。
不得不说,张冬阳介绍的这名中年律师非常给力,除了拿钱办事外,还会给林祥提供很多专业性的建议。
比如林祥一开始只想让田菲菲赔偿几万块,给她个教训就完事儿了,律师却建议他,在被告确构成违法的前提下,可提高赔偿的金额,比如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失。
这些所谓的损失费,尤其是精神损失费,受害方是可以漫天要价的。
当然,最终法律怎么判,这个不好保证。
但一定会吓到对方。
那么,对方在没有把握赢下官司时,通常会想尽一切办法庭外和解。
然后提出的这个赔偿费,便相当于是一个开价。
在这个价格的基础上,对方既然主动提出和解,总不能砍太多吧?
这,便是尽可能的掌握主动权。
从提起诉讼那一刻开始,便已“将军”!
干脆点说,这就是场地摊砍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