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忍不住开始聊天。
“现在的小孩子是恐怖,都累成那样了,三公里还是说跑就跑,如果是我,打死都不会跑着下山,他们居然乖乖跟上去了。”
“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吧,天生具备领导力和感染力,没见人家多负责,不让坐着躺着,不想喝水还硬逼着喝。”
“说是这么说……长得还挺可爱的,那个白头发的你看见了,更可爱!”
“看到了看到了!是好可爱!”
话题瞬间从李想为什么这么厉害,变成了李想和宋桀为什么这么可爱。
对于成年女性而言,十三四岁的男孩儿在她们眼里,自然得用可爱这两个字来形容。
也不知道两位当事人知道后,会是怎样的复杂心情。
估计一笑了之罢了。
……
下山肯定比上山轻松,再加上速度放缓。
虽然还是很累,可当晚风迎面而来时,夜晚的闷热便在它的吹拂下一扫而空。
那种沁人心脾的凉爽,令所有人都为之精神一振。
除了跑步累一点外,其他都挺好。
李想嘴里的哨子也仍旧震天响。
下山不久后,掉队的那几名一中学生慢吞吞走上来了。
和他们一路跑来遇到的那些人一样。
人都是有从众心理的,当一个人发现周围的人都在走路,而他也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很少人能保持自我,继续跑下去。
李想全程和他们没有眼神交流,甚至没看他们一眼,可那些人还是低着脑袋,匆匆往山上跑去了。
羞耻心人皆有之。
哪怕李想根本不在意这种东西。
匀速下山。
莫名感觉归程要比去时快许多。
当他们回到营地时。
惊讶地发现上交旗帜的人只有十五个。
由此证明,他们不仅是前百,甚至是前五十中的一个。
教官们也很惊讶他们这个队列整齐的小团体,以及排头吹着哨子的李想。
“可以啊!四十三分钟不到一点就回来了。”
钟奇志看着自己的手表。
六公里越野兼上下坡,加上在山顶停留的休息时间,对于一群十三岁的孩子而言,已经很不容易了。
李想放下哨子,闻言有些无奈,四十三分钟六公里,这连前世的普通人都没达到。
但没办法,上坡太累人了,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