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曙光一直都如同家人那般可被她然信赖,比如,她可以毫无顾虑地将空间里的食物和药丸给他,除了家人外,也就只有他一人有这种待遇了。貌似她自己也从未深想过其中的缘由。
好像从最初见到那个瘦弱少年的那双幽深漂亮,但却过分早熟的眼睛时,她便觉得他不一般了,完不似村上的那些熊孩子那般讨人嫌。
或许一开始她是因同情怜悯才开始对这个孩子好,但在与他越来越多的接触中,他的坚忍和懂事知礼也让她越来越喜爱他,而她对他的好也变成了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惯,甚至是本能了,就像对待家人那般。
所以,即便几年不曾联系,她也没有忘了他,为了救他,她可以毫不犹豫地将空间里唯一一颗生命药丸拿出来给他服用。而她决定学习医术,起因也在他。至于这一次千里迢迢赶到平京去救他,也完是本能使然。
钟希望翻来覆去想了一路,最后得到的结果是,她对郑曙光真是太好了,就像呼吸一样自然,已经完深入到她的骨子里变成了一种本能。
那么她对郑曙光的这种深厚的感情仅仅只是亲情吗?
她上辈子年轻时曾经先后主动追求过两个男人,她回想了一下,在她决定追求男人时,喜欢是有的,毕竟那两个男人都长得不错,而且还被很多姑娘追捧着,但要说喜欢到要死要活的地步还不至于。所以,当第一个男人表现出要分手的意思时,她便毫不犹豫地同他断得干脆。
至于第二个男人,也就是她上辈子的丈夫,她貌似也是抱着同样的心思。喜欢了便努力追求,追到了便死心塌地跟着,哪怕男的说私奔,她也绝无二话。上辈子年轻的自己的确是大胆任性的,但思想里还是固执守旧的,认为女人最终还是要依附于男人的,只要男的不离不弃,那么她便生死相许。
如此想来,上辈子的经验貌似对她现在所面临的问题根本就起不到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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