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挺安静的,所以给人的感觉也很舒服。
白黎走在湖边,看着天鹅互相梳毛,很是惬意。
但是雾南却还是不是很适应这样的环境,因为他已经死了近十年了,十年的变化可谓不小。
“我以前哪里见到过这样的景象,那时候最好的酒店似乎也没有这么大的湖吧,竟然连天鹅都养着了。”
白黎:“天鹅应该是野生的吧,只是因为这边气候不错,加上这个湖可以让它们停歇,所以它们才会出现在这里。”
看丑小鸭与白天鹅这个童话里面天鹅似乎就是野生的。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天鹅宝宝真的比鸭子还丑。
“主人你说的那种应该是黑天鹅,天鹅也是有不同颜色的,而黑天鹅小时候确实长得比鸭子还丑。”喜鹊突然冒了出来。
白黎:“……”她还以为这只鸟不在了,谁知道还在。
喜鹊:“主人,你是嫌弃我了吗,好吧,那我就不跟着你了。”
反正它也不是很想跟在这边,还不如去,它最近可喜欢那些养崽崽的了。
“阿黎,你要考什么大学了?”雾南突然问。
白黎摸着下巴想了想,然后又看了看4周的景色,又想起了刚才吃的东西。
“我有点想考到这个城市来。”这里的气候不错,很舒服,而且吃的东西也是很美味,再加上枫景也好,总感觉这个地方是真的很棒。
她才来了半天就已经深深的被这这里迷住了。
不过不知道这小子会不会抵触这个地方,毕竟他的仇人可全都住在这里。
“好啊,这个城市很不错啊。”不然那一家人怕是还不愿意搬到这里来了。
白黎:“你……不讨厌这里吗?”白黎还以为他会不喜欢这里的。
雾南:“不讨厌啊,我为什么要讨厌这里,这里是真的不错,这样我不能感受到这里的气候只能看看风景,不过我也觉得这里的风景是很多地方都比不了的。”
“只要是这里的吃的也不错哎。”白黎附和。
雾南好笑,阿黎就是个小吃货,这里的吃的味道确实也不错,他之前也吃了一些,不过他对吃的并不是很执着,特别是那个吃东西之后他就有一些失去了吃东西的兴趣了。
比起自己吃,他更喜欢投喂阿黎。
喜鹊早就已经把能够让雾南吃东西的丹药给了白黎了,白黎也已经喂给雾南吃了很长一段时间了,开始那段时间他虽然乐此不疲的尝试食物,不过这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