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的,不在盐税的缴纳范围之内,乐安郡上缴朝廷的税利只有十之一二,大部分都是张浑一众人中饱私囊,在张浑的带领下,各县官长也不例外。
张浑被公审斩首之后,姜盛这新官的第二把火,就是拿回这盐税和被霸占的盐场。夏侯兰作为乐安郡负责民政的官员,这是他的职责。
自汉武帝时期始,盐业生产经营权即归朝廷所有,所谓“盐铁官营”,盐是人类生活必不可少的,所以利润相当可观,官营的目的就是保证财政收入,由于其中的厚利,不少有钱有势的人宁愿缴纳重税也要争取盐业的经营权。
自张浑以来,乐安郡的大部分盐场属于私自开发,都不在少府登记的盐场名册中,所以根本不交税,而是入了他张浑囊中,张浑被杀后,原本给张浑打工的盐场负责人趁机掌握了这些盐场,依然做着经营私盐的买卖。
原本隶属于张浑的两千护税兵丁则被姜盛遣散,他们本来是张浑养着的,张浑倒台后他们也就待不下去了,所以直接就解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