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梅家桥以西,属于城中僻静之处了,芳期就干脆将宅院后头一片菜地及果林都买下,考虑着日后善堂中若收容有无靠却还能劳作的贫民,他们也能靠着种植些蔬果补给善堂所需。
既是善堂,当然不需要花苑亭台这类华而不实的建筑,得考虑搭建更多的屋舍,拆建在所难免,起初自然也得雇些人手,帮着龚大夫照料病患,而善堂需要长期维持,如何管理,怎么注资,到底应当接纳什么条件的人长期寄居,如何防范好吃懒作之徒佯作贫病无靠消耗善堂物资,等等等等细处都需要定章成文,芳期还想着日后她离开临安,善堂要继续运作下去,少不得交给信得过的人掌管维系。
所以从一开始,芳期就约上了几个好友,外加自己的长嫂,一同商量细则。
又刚好金屋苑里与宁姬交好的张姬,她听说国师夫人要开办善堂的事,顿时有了个念头。
张姬幼年,其实是为一女冠收养,后来养母过世,她一度也是在所善堂栖身,怎知开办善堂的商贾后来也因同行的打压赔了买卖,善堂办不下去,张姬再度失了庇靠,才沦落风尘,她希望能去国师府开办的这所善堂负责日常维系,芳期见了她,听她说了不少善堂日常会有的琐杂。
最常见的,便是有乞儿会去讨食,若不予吧,善堂本就是照济贫苦,拒绝乞儿讨食与初衷有违,但若予吧,就有乞儿蜂拥而至,财力再是丰足,也无法长期照济上百乞儿的一日三餐。
张姬的提议是对于乞儿,实施按劳给食,也就是若非病患残障,善堂概不布施任何人饮食,对于走投无靠者不是不能提供住食,但必须让求庇者付诸劳力为抵。
而对于勤快本份的投靠者,倒未必长期庇养于善堂,大可荐其往别处商行作为良雇,又或者国师夫人自己就有不少生意和产业,酌情给予求庇者生计,这样一来就不会造成善堂人满为患。
又有常见的事,是贫苦人家常因无法养活子女,不得不将孩子丢弃至善堂,有天生弱症的婴孩,也有康健无疾的,甚至还有养到七、八岁大,但愚顽不灵,牙行拒绝替这样的孩子寻荐雇主,爹娘也嫌弃这样的孩子养来无用,就丢弃在善堂不管不顾了。
种种情况张姬都有针对处理的建议。
芳期就觉得她确然有持管善堂的能耐,所以允了她立时就去善堂“任职”。
等过了元夕,芳期正欲往祛罢宫等处,告知梅桥西的善堂设办一事。
李祖继虽被明正典刑,但祛罢宫并没有被他牵连,现下是雪庵客暂代住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