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头到尾都是企图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我的当事人进行审判。”
“尊敬的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团,当我顶着巨大的压力接下这个案子,我并没有觉得我只是为我眼前的这一位当事人辩护。”
“我和在座的各位一样,对于性犯罪零容忍。但是零容忍并不代表着司法程序也一样感情用事。性犯罪是极其严重的指控,所以我们更应该审慎地对待。”
“2016年,在俄罗斯的斯维尔德洛夫斯克州(Sverdlovsk),一个10岁的女孩声称遭受了邻居的猥亵,愤怒的父母在警方还没调查出真相前,就伙同愤怒的当地居民一起动用私刑,将那位邻居的头骨敲裂,不治身亡。就连帮忙劝架的人都被打成重伤。”
“然而最终的调查结果却是因为爸爸妈妈总是强调这样的事,所以孩子们就想利用父母在乎的事情皮一下,所以,这只是一个恶作剧而已……小孩子缺少是非观念,于是就利用父母的关心导演了整个恶作剧,然后结局却是人间惨剧。”
“由于现在是信息时代,女性发声的渠道越来越多。然而,信息的便利是一把双刃剑,这个时代的恐怖就在于,社会在为我们提高了信息获取速度的同时,没给它们系上安全带。有很多很多的社交媒体曝光的性侵案件,当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一个比性侵更严重的社会问题其实已经悄然出现————性侵已经成为了一个可以立于不败之地的理由来任意审判男性。”
“当一个女性向舆论说出“我被性·侵了”的时候,几乎绝大多数的人都会本能地相信,她真的就是受害者,这件事情一定发生了。”
“就正如我的当事人,这件事情至今法庭还没有宣判,学校已经单方面的对他进行了退学处罚。甚至在法庭还没有宣判,他有罪之前,我们整个社会已经判定了,他就是个罪人。更可怕的是,无论这个案件最终是否判罚他有罪,只要卷入这样的纷争,男方都会被迫承受铺天盖地的网络暴力,会失去学业,工作,失去名誉,近乎于社会性死亡。而且即便最终证明女性是诬告,她们也往往不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大众的逻辑非常简单,一个女性可以不顾自己的清白,那么她一定是受害者。这是我们的惯性思维,然而,这种惯性思维是与法律精神相违背的。司法是看证据的,而有关性犯罪的证据采集起来还是相当容易的,如果女方不能提交相关的证据,那么本着疑罪从无的法律精神我们也应该还这些人清白。”
“民众的正义感有时候太过廉价,太容易被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