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琛呢,也不戳破了,就当是两个人的小情趣,刮了一下安稳的鼻尖,“好吃。”
“我做饭,你端碗。”
下巴向着桌上已经准备好的早餐点了点,示意让陆琛端出去,其实安稳一开始并不想这么麻烦陆琛,但是自己现在左手有点伤,要是让陆琛看到了,中午的午餐就没有了惊喜。
那就委屈一下陆琛同志吧。
安稳趁着陆琛吃早餐的时间,把厨房里的汤最后加大火熬了一下,就关了火,挑了一些骨头和菌菇,盛了出来,用保温桶装着,放在了保温桶的最下面一层,上面配上了两个炒菜,最上面一层则是米饭。
安稳做完这些,自己都有点舍不得打开来吃了,特别有成就感。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自己做的饭菜,就是会比食堂的好吃,因为用心,因为有情。
吃完早饭之后,陆琛准备开车送安稳去公司。
安稳刚刚坐上车之后,陆琛就发现今天的安稳有些奇怪,但是说不出来哪里怪,穿了一件不常穿的风衣,背了一个很大的包还鼓鼓囊囊的,感觉还挺重的样子。
“拎着什么东西啊,重不重?要不要我帮你?”
陆琛看着安稳鼓鼓囊囊的包,体贴的问了一句。
“没什么,就是昨天晚上把笔筒什么的都带回来了,改稿子,里面也没什么别的东西,就几支笔,不算重,我自己来就行。”
安稳上车的时候,稳稳当当的把保温桶竖立着放在了自己两腿之上,一只手还扶着,怕它倒了出来,或者漏了。
今天为什么要穿这件衣服,那只有一个原因,因为它的口袋特别大,把手整个放进去的时候,不会感觉到异样。
看到安稳坚持,陆琛也没有再说些什么,好像设计师带笔带画板什么的都是家常便饭,也没有什么不正常的。
到了公司,两个人又是各走各的路,安稳不喜欢太低调,每次坐陆琛的车来上班,都是在还没有到公司的位置,就让陆琛把自己放下来,自己一个人步行去公司,虽然身份已经公开了,但是安稳不想让大家认为,她自己努力得来的成果都是靠着走后门,有关系得来的。
回到了自己风行的办公桌,安稳就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因为有提前做之后工作的好习惯,每天也不是很累,要是有精力就多做一点,要是感觉特别累,就少做一点,自从成为了傅修然项目的负责人之后,来找自己茬的人就变少了,在风行设计部的日子过得还算是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