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明明是她最先遇见这里的天选之子的,怎么好的抱大腿的机会不好好的把握。
就是想出一些幺蛾子的馊点子,有了第一次推天选之子入丧尸群,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的陷害对方。
人家一个好好的男主,那肯定不是你想陷害就能害死的,每次陷害没有成功,反而是帮了男主直接打开了所有的金手指。
原主自己作死了,后期自然就是会遭到报复了,叶锦汐将原主的记忆大致看了一遍之后,得出的结论就是。
人不作,不会死,作死都是自己找的,这句话送给原主实在是太合适不过了,现在换成了自己代替原主走接下来的路。
叶锦汐已经计划好了,如果这一次还如同原主那次一样遇上天选之子,她肯定会给对方无微不至的照顾。
肯定要做天选之子的良师益友,无论任何时候,都会先保护对方然后在考虑自己,那种作死的陷害人的手法叶锦汐肯定一次也不会用的。
做了这个决定之后,叶锦汐睁开了眼睛,四周还是昏暗的一片,但是叶锦汐从末世那样的场景回忆里回来之后。
肯定也就休息不了了,叶锦汐知道末世就在几个小时的凌晨时分,叶锦汐找出了家里的蜡烛和手电筒。
在确定了自己这个房子的大门足够坚固之后,叶锦汐先用家里能用的装水的东西都直接把水给蓄上了。
叶锦汐现在不能离开这幢大楼,因为原主就是在这个小区里面遇见天选之子的,如果她现在直接开门出去的话。
离开了这幢小区,离开了这座城市,那么她和天选之子肯定就错过了最佳的认识时间了,叶锦汐已经知道那个人是未来的人类的统治者。
那是站在末世之后人类最顶端的男人,叶锦汐无论如何也不能重蹈覆辙,继续当一个恶毒无脑的女配了。
从原主的记忆里知道,末世一开始的时候,人类几乎就是一直在逃亡,以为离开了这座城市,去下一个城市就能找到一个避难所了。
可是他们却忘记了,每个城市都已经沦陷了。丧尸原本的数量也就是占据了一半左右,可是被抓伤和咬伤的人,会立刻被他们同化了。
这样的演变的速度实在是十分的惊人,而人类却不是那么容易存活下来的,一方面要躲避丧尸的攻击。
另一方面,是人类就要喝水吃食物,空气和水源以及土壤都被不同程度的污染了,人类需要的那些食物也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