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整过妆容造型的罗兰,也已经上戏了。 剧组拍戏,可不会和很多外行人想的一样,按照时间顺序来拍。 集中一个场景,将这儿发生的全部戏份一次性拍完才是正道,而像小钢炮拍《一九四二》那样,沿着当年的道路边走边拍,那就真的是在为艺术而烧钱了。 商业片剧组不可能这么做,投资方的有限资金,也不可能支持的了这种行为。 所以,当罗兰被克里斯-哥伦布一次又一次的叫到镜头前,按照剧本上的内容,演绎出对方想要的画面时,他的脑子里,其实是没有连贯概念的。 他知道自己在演些什么,但若是具体到影片中的某个桥段? 除非是特征明显的剧情,不然的话,他得缕缕思绪,才能想得出来。 这种高密度的拍摄,也是罗兰不曾体验过的新奇生活。 前世的他再怎么晃荡,也不会和现在这样,一拍,就是好几个小时。 到了中午,放松下来的罗兰没有找到莫哈米的身影,吃完剧组提供的工作餐后,没心思打听八卦的他直接就窝在自己的休息室里睡了起来。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当他再次被熟悉的声音唤醒时,出现在他面前的莫哈米,倒是给他带来了一个好消息,“事情已经打听到了。” “昨天乔-佩西说的情况,不全对。” “那个男的,其实并不算是来闹事的。” “他是来找约翰-休斯的。” What? 当莫哈米报出约翰-休斯这个名字时,本还睡意朦胧的罗兰顿时就来了精神。 “什么情况?那个男的是谁?” 虽然罗兰的话语之中充满了询问,但他的脑袋里,倒是冒出了一个名字。 而在他的询问声中,莫哈米也将自己探听到的消息,说了出来。 “克里斯多弗-卡尔金。” “根据那个家伙的语气判断,这人,应该没什么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