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换做以往,罗兰或许还会对这种事情略感兴趣,可现在嘛……
罗兰忽然发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一九八五年,APPLE唱片公司破产了,一九八六年,迈克尔-杰克逊花了四千七百五十万买下ATV歌曲版权库,从那时候开始,他就想着要从棋子,转变成棋手。
而在两年之后,索尼收购哥伦比亚唱片公司,汤米-摩托拉成了总裁,之后的九零年,迈克尔-杰克逊成为了汤米-摩托拉的签约艺人。
如果仅仅只是这些,那也就算了。
可在九三年的时候,迈克尔-杰克逊手中的ATV版权库可是由环球音乐公司转交给EMI百代音乐发行部打理的,并不在索尼的手上;同时,迈克尔-杰克逊还拥有自己所有的歌曲版权,并统一归在他的MIJAC出版公司旗下,由华纳/查普尔公司管理。
索尼作为迈克尔-杰克逊的东家,只是帮助他发行歌曲。
除了抽佣以外,索尼啥都拿不到。
这种情况,就有些微妙了对吧?
要知道,同样是掌握自身电影所有版权的史蒂文-斯皮尔伯格,也没有独成这个样子。
不仅如此,两者行事作风的差别,那也是非常明显,迈克尔-杰克逊在买了ATV版权库之后,和业内同行的关系并不好,但史蒂文-斯皮尔伯格的安培林娱乐运作了那么多的版权,真正的受益者,其实还是那些创作者,在你帮我发迹,帮我和六大谈判,帮我维护利益的情况下,那些得到过帮助的家伙会维护谁?这种事情用脚板底想,都能知道。
于是乎,**案就突然出现了。
如果到这儿,全都是个意外,那在和钱德勒父子达成庭外和解的协议之后,迈克尔-杰克逊一时间抽调不出大笔资金做个人第五张专辑,也就显得可以理解了。
在他没钱之时,他选择向自己的东家索尼借钱,而索尼希望他能够将ATV音乐版权和索尼合并,成立索尼/ATV版权公司,其实也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
毕竟,资本家不做善事。
六大不敢在罗兰的分成上做文章,是因为他们不想招惹罗兰的靠山。
但迈克尔-杰克逊……
不就是孑然一身吗?
到这儿,所有的一切都显得理所应当,但在九六年的夏天,一本描写迈克尔-杰克逊**案细节的书突然上市,而在‘所有人’都没察觉的时候,同年十一月,迈克尔-杰克逊将自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