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珊第二天醒来是在陌生的环境里,起身,看着眼前充满男性气息的大通间的卧室,即便身上的衣物完好也忍不住心惊肉跳。
她只记得昨晚跟苏哲一起喝酒,喝着喝着失忆了……
难道她被人捡尸了?
想想又不对。
苏哲肯定不会丢下她不管,而且还是在他哥的琳琅酒吧里。
越想头越痛,敲了敲脑袋,岳珊准备打电话给苏哲问问。
找手机的时候一转头,她看见床头柜上放着的铂金腕表,一下子想到了腕表的主人。
腕表的下面,是一张便签,岳珊把它从腕表下面取出来,看见上面用钢笔字写道:“早饭在保温杯里,吃完自己回学校。”
岳珊突然松了口气。
是白梓航。
她再次打量起这个房间,果然很有白梓航的风格,只有床,衣柜,电脑桌椅和餐桌这几样家具,且都是新的,看样子,这个公寓应该是他新买的。
如果是他,见到她喝醉把她带回来很正常。
岳珊先去浴室洗了把脸,刚进去她就感觉到一股水气,不用猜,早上有人用了淋浴。
用的人是谁不用说。
既然能做早饭,他肯定昨晚也住在这里,岳珊回头看了眼卧室仅有的一张床。
他肯定不会睡地板。
恩,意思就是他们昨晚一起睡得,这家伙好样的!
不过发现归发现,岳珊仍旧小脸淡定的走到衣柜前,打开门,在几件男士衣裤中挑了一套休闲装给自己换上。
换好了,她看着镜子里像偷穿了大人衣服的自己撇撇嘴,就这样吧。
反正穿他衣服也不是第一次。
她记得初二的时候迷上了台言小说,各种爱偷穿白梓航的衬衫或T恤,下面光着腿,在屋子里走啊走,佯装成她也有了男朋友,对镜自赏之类的也没少做……
直到后来被他抓包了几次,她就真的有了男朋友。
就是他。
即便那时,她是不情愿的。
可是有些事过去后再回想,当时所排斥的,也有可能转化成难忘。
对,就是难忘。
她发现最近总是想起白梓航,想起他们在一起的点滴。那些以前让她讨厌的,如今,都成了让她留恋的。
她不确定是不是后悔了。
她只知道,在离开他之后,忽然之间缺少了一种安全感。
让她不敢去